第四十四章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萝莉[第2页/共2页]
这实在就是个练手的稿子,只不过被林牧废料操纵,寄了过来。
“擦!如何校长也是女装大佬了?”
本身砸东西,那普通。
如许的不安闲,让他这一天都呆在家里,主动清算碎瓷片、补缀木柜,陪林欢、林婷婷一块看电视。
钱不好挣啊!”
“啊啊啊啊!!!一页书!!林牧!!你是在抨击社会吗?!”
妇女们倒是都支撑林牧,心疼他一个小孩,被自家老爹气成如许,一群懒汉,整天就晓得在家里耍威风。
这不是因为他圣母,而是因为鲁迅曾经的一句话:
第一封函件里,写的是上山下乡时,本身追女知青,最后两人一起滚玉米地的故事……
作为一个二十多岁的妹子,虎牙硬生生咽下了那句诗,但是面前一封的短篇,倒是让他满身都没了力量。
晓得详情后,那些大娘们瞧林牧的眼神就不对了,本来觉得林牧是个哈士奇,谁曾想眼神一变,就变成头小狼狗了!
……
成果……
鲁迅曾经说过:中国人最善于的事情,就是男人扮女人。
但那些男人,特别是那些好吃懒做的男人,瞧林牧就有些警戒与不爽了,毕竟林牧这么干,让他们也感觉不安闲,扫了面子,怕会“教坏自家小孩”。
只可惜,哪怕是如许的事情,还是只让林父老实了两天,没过量久就本相毕露。
谁曾想,因为这类设定的别致,让虎牙采取了这篇稿,也给其别人带来一种错觉:只要设定别致,就能过稿!
嫂子写的短篇,终究结了尾,可她只是瞧了一遍,就偷偷撕成了碎片,只当本身没写过,绝口不提寄出去的事,也熄了赚稿费的动机。
是以,在《同桌的你》里,林牧把“同桌”,设定成一个女装大佬,两个男人从害臊到打闹,完整彰显了林牧的恶兴趣。
昨晚的事,很多人瞥见了,乃至另有人来看林父,有美意的还给他上了刀创药。
自打那天怼了林父,得了个“熊孩子”的雅号,村里的小孩仿佛就把林牧当作了偶像。
至于林牧,仿佛还是阿谁林牧,到饭点,见林父在家,就也给他做了饭,完整不记得明天事情的模样。
“苟……卧槽!快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