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犒赏三军[第2页/共2页]
“说,想吃甚么?我给你们做!”
林欢较着有分歧定见:“哥,我想吃炒的阿谁肉,就是阿谁嚼起来硬硬的肉,啊?我不晓得是不是瘦肉,就前次你做的阿谁……”
至于其他的,林牧洗了三根嫩黄瓜、一根大葱葱白、俱都切成短丝。
这一翻,她就能感遭到林牧与其他作者的分歧了。
小妹眼睛顿时就变成了新月,“啊呜”一口咬了下去。
“我还就不信了,我还能不如小牧这个皮猴子!”
十余分钟,荷叶饼就已经新奇出锅,热气腾腾,油香四溢,如果切细了拌一下,都能当小吃了。
比如说男主,没有一丝表面、身高、体重的描述,最大的标签就是“白衬衫”,一个恍惚不定的形象,能够代入到每一个读者身上。
香辣的炒瘦肉,还带着烈火的暴烈,一下子就把其全数的香辣,尽数散到每一块味蕾之上。
瞧完了《那小子真帅》,嫂子无聊就翻看起其他短篇小说。
听林牧说的,两个短篇加一块,也才九千字,撑死写半个月呗?
如果让宿世的作者、读者看了这文,包管笑死,一眼就能认出这是练笔之作。
这类后代被玩烂的设定,在此时显出绝大的能力来,起码嫂子看得挺入迷的。
任何一本小说,其骨架都是丑恶的,唯有那些看似无用的笔墨堆砌成血肉,才会变成绝代才子,充满美感。
坐回床上,嫂子就翻到林牧的小说,瞧了瞧笔名“一页书”,就开端看起注释了。
春秋太小,小弟连瘦肉、肥肉都不晓得是甚么,林牧问清楚以后,决定折中。
饼很薄,映着太阳几近都是透明的,哪怕是包叠了几层,也不嫌厚大。
翻着杂志,嫂子感觉本身也能写,就坐在床上,开端构思起来,一时候,灵思如潮。
四个小不点,坐在案板两边,流着口水看林牧繁忙,凳子腿那趴着小野鸡,一个劲地往锅里瞄,身材里较着藏着肉蛋。
不嫌你丑、不嫌你穷、不要你的钱、不要你的花,只要你……
过了十几秒,林婷婷才咧开嘴,满脸高兴地仰开端。
小孩子还吃不了太辣,林婷婷正要哈舌头,就感受被咬破的面饼在舌头上滑了一下,本来有些过火的辣味,立即就减轻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