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56式半自动步枪单杀大孤子,刺激![第2页/共2页]
李居安没有轰动公猪,在灌木丛后缓缓蹲下来,细心察看。
他一脚踹向大孤子生硬的仰壳身材。
这一片地带,各处都是野兽足迹,大大小小,深深浅浅,能够说只要胆小心细,就会有所发明。
枪身上抬抛壳,伴随庞大的后座力,他整小我跟着向后顿了一下。打爆大孤子心脏!
“牲口!臭得辣眼睛。”
李居放心中唾骂:草!
他对准,判定扣扳机。
轻脆的枪响后,枪管后膛就冒出白烟。
兴安岭老沟背的阴山岗上,满目都是葳蕤富强的松树林海,也是林场野猪最常出没的地带。
他有些可惜身边没有猎犬。若这时候身边带着追踪猎犬,这么新奇的烧苗呈现,猎犬定能冲动地冲出去,循着气味将野猪快速找出来。
大孤子又叫独公,是分开猪群独立讨糊口的公猪,脾气暴躁,脾气非常彪悍。能在兴安岭凶恶环境,单独长到250多斤的独公,保存自傲心和体格都达到顶峰。
也是运气好,他没走两步,就闻声野兽凶悍的呼啸。
心不足悸的危急感,和单杀大孤子的刺激快感,让他胸口狠恶起伏。存亡一线,和凶悍猎物斗智斗勇,与天斗,与地斗,与野兽斗其乐无穷!做猎户,非常爽。
间隔太近!
他本来觉得只是头200斤的黄毛子,没想到这头体型比黄毛子更大,都快靠近300斤的炮卵子。
砰——!
他目光移到大孤子身上挂着的泥油甲,心中一凛,严峻起来。这身泥甲,真丰富!得亏他手里的不是气枪,如果浅显气枪,都打不穿这么坚固的泥油甲。
浑身浴血的大孤子速率慢了很多,但撅起溜尖獠牙还是极有杀伤力,对着他暴露的腰腹就要拱。
猎枪掉落在中间,他侧躺被撞倒,上身棉袄缩起暴露腰部的肉。
两枪打出去,一枪打中肋八子,一枪打中间脏。要不是最后侵刀的这么一捅,他和大孤子能双双交代在这林子里。
李居安忍着虎口的滚烫,用枪把子朝大孤子面门持续开枪。
鲜血感化红色侵刀,直插入大孤子耳下脑部。
砰——!
他都能闻到面前奇臭非常的骚味,和大孤子身上的血腥臭味。
他抵死拼尽尽力,额头青筋暴起,抽出腰间的侵刀,手臂肌肉青筋一根根绽放,背阔肌拉伸,庞大的贯穿力,对准大孤子低头冲撞的耳下部位狠狠扎下。
但他一想到内脏也是肉,屯里家家户户缺油水,娘和mm又面黄肌瘦,营养不良。大孤子肉是又骚又臭,关头还咬不动,但也能让百口人美美饱餐一顿,补上荤腥油水。
大孤子撅牙的惯性让它啃在雪地里,三个跟头翻滚后,四蹄朝天仰壳了。
他感遭到灭亡的威胁,大孤子靠近300斤的体型,野兽濒死的横冲抨击,让他肾上腺素狂飙,危急感涌出。他眼睛眯起,棕色瞳孔闪出凶光,仿佛甜睡猛虎俄然惊醒。
野猪肠子的臭味,把他能熏晕。
李居安看着僵死的大孤子,感遭到胸口心脏还在狂跳。他畴昔常胡想能有机遇杀死野猪,今儿个头一回办到。他血液都在沸腾,激烈的爽感,让他热血上头,内心大喊过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