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拿自己的洗澡水做饭,不嫌弃[第2页/共2页]
他的伤是在大腿上,她已经帮他缝合、包扎好了,手没题目,以是用饭必定不需求她喂。
闻言,男人绷得紧紧的脸差点裂成碎片。冷幽的视野盯着白心染就跟瞧见了她浑身跳蚤一样,何止一个嫌弃能描述的。
出于对老天爷的不信赖,白心染能做的就只要一件事――用力的挖红薯。
“为何没鱼没肉?”
男人,若细心的看去,定能发明他方才打了一个寒噤。视野更是盯着粗碗里的东西不放,并坐起家,拿筷子搅了搅碗里的东西。
碗里的东西有红有绿,另有红色的块状物,那浓稠的汤汁几近不能称为汤汁,连浆糊都比不上。
下一顿还不晓得在那里呢......
她都能灵魂穿越,万一老天看她孤苦伶仃,送个儿子来陪她呢?
中午,白心染做的红薯羹。就是把红薯煮熟后将其搅烂,然后掺水一起再煮,把水烧开,搅一搅就盛到碗里。煮出来的红薯羹就跟芝麻糊一样,不过倒是红黄红黄的色彩,比早上的‘鱼香肉丝’更有看相。
在茅山村,可贵见到一个外村人,看这男人说话中模糊带上的傲气,应当不属于种田一族。昨晚帮他缝合伤口的时候,她发明他穿在内里的裤子竟然是丝绸的。
白心染夹起一块肉片,在空中扬了扬。“狗肉啊!”
“为何我没有?”看着本身身侧的粗碗,那降落的嗓音有着浓浓的嫌弃和不悦。
男人眯起了眼,冷飕飕的望向了她的碗。
闻着氛围中的肉香,男人看着身侧粗碗里的东西。
闻言,男人面色比猪肝还丢脸,就跟吃了苍蝇似地,那喉结不断的爬动。
一下午,白心染就在地里胡思乱想的度过。
翌日一早
白心染坐在他不远处的矮凳上,正筹办夹一筷子香喷喷的肉片送嘴里,俄然听到男人发问,且一副不敢下嘴的模样,她从速塞了一块肉片到嘴里,才对着男人解释道:
懒得理他,白心染到堂屋打地铺。
见状,白心染没好气的回道:“我吃旺财是为了超度它,你是杀它的凶手,如果你吃了不是罪孽更重?何况她是我养的狗,我吃了它,也表示我对它深深的不舍,今后今后天涯天涯我都与它永不分离。”叹了口气,看着被本身挑出来的骨头,哀伤的感慨道,“我不幸的旺财,生前没吃过一顿肉、没啃过一根骨头,眼看着我现在能吃上一顿肉了,它却没有福分享用......哎!”
男人脸有些黑。“......?!”昨晚他但是瞧见她为了那只狗哭得死去活来的,如何还吃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