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少女情怀[第1页/共3页]
“没有啊,我感受春季很好啊,能够爬树捉鸟,还能去果园里偷果子吃。”高朗俄然从身后蹦出来,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
“高朗,你爬树干吗?”凌秋灵也惊呼了一声,不懂高朗好好的抽甚么疯。
凌秋灵躺了下来,眯起了眼睛。这是一首足以让成年人堕泪的歌曲。凌秋灵想起了宿世的各种,那青涩的光阴,流逝的光阴,纯真的童年。一滴晶莹的泪珠从她的眼角滑落,这首歌让她感到很多,如果她没有重生,应当还在为了保存在社会上拼搏吧,想想当时候的本身,凌秋灵内心就是一阵酸楚,这更让她果断了好好活这一世的动机。
“那我就来一首童年吧。”顿了顿,李嘉文抱起吉他,用力的吸了吸大天然清爽的气味,缓缓的吟唱道:“水池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操场边的秋千上,只要胡蝶停在上面....”欢畅轻松的节拍在树林中响起。
“芙蓉鸟?那棵树上必定有幼鸟,我去抓来给秋灵玩。”高朗眼神一凝,立马起家,几步就跑到那棵树前。昂首往上细心察看了一下,公然在间隔空中五六米处的树杈上发明了一个小巧的鸟窝。高朗顿时来了精力,提了提裤衩,两只手一搓,身子一用力,像猴子普通攀到了树上。
想到李煜琪凌秋灵叹了一口气,不知这个小男神现在在忙些甚么。随即她也走到草地上坐下,高朗则是堆着笑容,贴在她的身边。凌秋灵没好气的白了一眼,却也没有说甚么,她并不架空高朗,对这个如同哥哥普通照顾她的小男生,凌秋灵还是挺在乎的。
高朗手心的雏鸟约莫七八厘米摆布大小,浑身羽毛成暗黄色,有着一张小巧的鸟嘴。因为惊骇,眼睛半眯着,身子在微微颤抖。凌秋灵只看了一眼,就垂怜的接过来,同时嘴里还不忘着数落高朗,嫌他捉小鸟。
“李教员,你唱首歌吧,前次听您唱歌没过瘾。”司慧珍抱着李嘉文的胳膊,蹭了蹭,动着敬爱的小红唇娇嗔道。
落叶渐渐下落,在将要落到空中的时候,一双都雅的细手悄悄的抓住了这片落叶。随即温润的声音传来:“落叶知秋,已经到春季了啊!”倒是李嘉文看动手里的落叶,不由低声感慨了一句。
“哎呀,慧珍,你会错教员的意义了,实在教员是喜好春季的。”凌秋灵晓得李嘉文吟的那首诗的含义,那首诗读起来是有种苦楚悲秋的神韵,但实在墨客是享用这类大天然灵动窜改的。
“好敬爱哦。高朗你也去给我捉一只。”司慧珍在一旁看的眼热。
此时高朗已经靠近了鸟窝,他看到鸟窝里有两只敬爱的雏鸟,乐的他仓猝伸出右手谨慎的抓了一只最敬爱的。然后左手一松,骨溜溜的就滑到了地上,那行动利落的让李嘉文是目瞪口呆,不由感慨乡村的孩子都是这么刁悍嘛。
“高朗,你干甚么?伤害,快下来。”李嘉文看到高朗行动,吓了一大跳,这如果摔了下来如何办。
“好吧,那就歇歇吧。”司慧珍撒娇的模样,让李嘉文不好回绝。他找了块洁净的草地,盘坐了下来。
“秋灵,这小金丝雀是很罕见的种类,快放回鸟窝。”李嘉文焦急的说道,这只小金丝雀还没长大,不能分开鸟窝,要不然很轻易就短命了,如果那样可真是莫大的丧失了。
高朗非常不甘心,但教员和凌秋灵都这么说,他也没体例。在高朗把小金丝雀放回鸟窝后,李嘉文长舒了一口气。
明天是周末,是凌秋灵和司慧珍找李嘉文学习音乐的时候,但是高朗死活也要跟着去,两人没体例,只好带上他。但是三人到了黉舍后,李嘉文却想出去逛逛,他来了沙河村两个多月了,闲暇时候几近都是在黉舍的宿舍,很少出去过,之前是因为怕热。但现在是春季了,秋风阵阵,非常风凉。以是李嘉文就起了心机。就如许三人漫步着,不知不觉来到了村里的小树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