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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冠六宫(重生)》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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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舜华感觉此次相见以后,东华郡王不时候刻都给她不一样的感受。莫非这才是他的赋性?

第三十四章

此时程应星的身影呈现在门口,他清咳一声,捋着髯毛说:“晚晚,这是你带来的朋友?”

沈云初还没想出答案,东华郡王已发觉他们的到来。东华郡王抬眼望向他们,眼底含着笑意,搁动手里的书,起家斯文有礼地向他们拱手问好:“两位兄台,我是顾清棠,都城来的,心慕于程先生的高才,想来鹿鸣书院肄业。这几日走到通州境内,见到石岗村那边的灰泥路感觉别致,多留了两天探个究竟,正巧赶上了颜家mm,就一起过来了。”

颜舜华听东华郡王信口扯谈,脸上却那般端庄,不由多看了他一眼。

这家伙公然还是这么全面。

程咏絮说:“我小时候捡了只大狗,传闻它父亲是狼,我就央父亲去问了一些环境。父亲晓得圣山那一带是养狼的,找人问了很多经历。”

颜舜华公然对此一无所察。她也起家替东华郡王先容:“这是我表哥,姓沈,表字云初;只是程先生的堂侄,表字永旭。”

东华郡王重视到颜舜华的眼神,便朝她一笑。他这话半真半假,草原语天然不是儿时学的,但儿时爱往外跑倒是真的。

这孺子是四周人家的孩子,四周人都晓得程应星名誉大、学问好,常常主动把孩子送来给程应星当书童,还弯弯绕绕地找上程应星的老父。程应星谢毫不得,便找了些闲活给他们做,偶尔教上两个字或者分他们一些吃食――因而孺子们本身也喜好往这边跑,端茶倒水修花剪草,殷勤得很。

书斋是沈云初改建的,因为他们常过来这边叨扰,沈云初命人网罗了很多古书新书,凑满了一屋子。

他们没比及程应星送客,倒先等来了沈云初和程咏絮。沈云初在外头遇见了那孺子,见对方在吃枣花糕,便知颜舜华返来了。一问,却听到颜舜华带回一客人。

东华郡王这番话说得严丝合缝,神采也安闲自如,没有涓滴马脚。见沈云初望过来,他也含笑与沈云初对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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