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再度回到八十年代[第2页/共2页]
还真奇异,换亲的第二天,他的病就好了。
他家前提一向不好,特别是他爹上山打猎后存亡不明,家里一下子就垮了。
当时候的本身,不懂戴德,只会败家。
想到这个词,常征内心不免有点冲动。
不过眼下,他还得先顾着填饱肚子。
他看到那珠子红光一闪,就变成了液体,钻进了他的手掌里,刹时就和血肉融会到了一起。
他畴昔戴过大金链子,也用过年老迈,落魄的时候有过,风景的日子也享用过。
“嘶……”刺痛让常征刹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你明天把这颗珠子送给嫂子吧,她必定会欢畅。”说着,小女孩宝贝似的把一颗浅绿色的珠子递给常征。
上一次,他大姐因为换亲过得苦哈哈,两个侄女也没甚么好日子。
幸亏又活了一回。
那次他从县里赶夜路返来,不谨慎摔了一大跤,半夜才被人救起。厥后他就落下一种奇特的病,每天早晨发热,吃啥药都没用。
“如何回事?”
“行,那我就吃番薯米,你把这碗野菜粥吃了吧,你必定还没吃呢。”说完,常征伸手揉了揉常莉的脑袋。
因为他脾胃不好,实在分歧适吃这类凉性的木薯粉。
“哥,你啥时候把嫂子接返来嘛?嫂子特别都雅,也很无能。只要你娶她,说不定你的怪病就能好,我们家的日子也会渐渐好起来。”
当时的他才悔怨莫及。本来他有一个又美又善解人意的媳妇,可他偏要去追绿茶,乃至还坐了牢。
面前的并不是甚么标致女主播,而是一个看起来特别清秀的小女人。她的大眼睛显得格外水灵,头上梳着两个小辫子,身上穿戴打了补丁的碎花衣裳。
接着,他那本来遍及伤口的手,愈合得特别快,没多久就规复到了无缺如初的状况。
既然返来了,那就得好好了偿上辈子的亏欠,好好赢利,让家里过上好日子。
面前的孩子,确确实在是本身mm——常莉。
他真的是欠了人家一条命啊。
“老爷爷?”
而他上辈子就是个好吃懒做的二流子,不但不干活,还把家里的钱往阿谁绿茶那儿华侈,对家里事更是懒得管。
钻心的痛感让常征完整明白这不是梦。
常征在脑海里呼喊了好半天,也没听到任何回应。
这时,胃里一阵炽热让他顾不上持续揣摩金手指了。
对,上一辈子这事确切产生过。
他说完最后一个“了”字时,常征本身都有点懵。
听了这话,常征愣了一下。
“难不成像那些小说里写的,老子也拿到金手指了?”
他从暗淡的小屋走出来,发明外头有点微小的亮光。
想起这统统,常征真想狠狠抽本身一个耳光。
别的,他也不能再让大姐捐躯一辈子的幸运来帮他换媳妇。
野菜粥,是用野菜和木薯粉熬出的稠状食品。在家里,算是比较好的吃食了。
上辈子,他对常莉爱答不睬,对她那些经心极力的体贴老是表示出腻烦,可她向来没怨过,还一如既往地尊敬他。
常莉听了,顿时答复:“陶锅里还剩点番薯米,别的真没有了。不过,娘和姐能够会从嫂子家带些东西返来。”
现在这四壁空空对他来讲不算甚么,毕竟他之前甚么世面都见过,这一次重来,赚点钱还不简朴?
常莉听到问话,脸上暴露笑容:“娘和姐去隔壁村给哥换亲啦,得晚一点才会返来。”
堂屋中间的八仙桌上点着一盏松油灯,氛围里还飘着淡淡的松脂味。
“哥,你快吃啊,要不这碗野菜粥要凉了。”常莉见常征入迷,开口提示道。
换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