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初次体验吃到饱[第1页/共2页]
常征乐呵呵地说道。
真的能每天吃到这么好吃的面条吗?
她平时不太美意义舔碗,并且碗里的汤汁她已经喝光了。
“这个决定我支撑。”
“慈母多败儿”,祖辈的总结公然非常精炼。
有了钱,常征才气风景地娶媳妇。
看着桌上的钱,周素兰不由得问道。
大师都还没动筷子,都在等常征上菜。
“不过,闲暇时能够去钓黄鳝。如许,如果别人不收黄鳝了,我们也不会受影响。”
这些面条必定不便宜,每天吃,谁家吃得起啊?
宿世本身美满是被宠坏的孩子,并且太笨、太不成熟,底子没有才气撑起一个家。
在宿世,他单独烧饭多年,已经风俗了吃完后清算碗筷。
周素兰摸着本身圆滚滚的肚子,对劲地舔了舔嘴唇。
常征还是被这个代价惊到了。
“当然能够,不过每天吃你必定会腻的。放心吧,今后家里每天都有好吃的。”
浓烈的面香极其诱人,口感非常Q弹。
这类甘旨的食品,凡是只要过年的时候才会偶尔享用。
制作手串是邃密的活,合适渐渐做。
粗的骨头,常征锯了九截,剩下的就比较细了,这类适合用来做手串。
常莉固然很想归去上学,但又担忧没人干活。
因为她年纪小,常征给她盛的量少,她是家里吃得最快的。
一家人都感觉常征变了,和之前完整分歧了。
周素兰、常欣、常莉,都低头吃面,不断地往嘴里送。
每天都有,怕不是做梦吧?
说着,常征拿出了残剩的钱。
她们从未吃过如此甘旨的食品,即便之前吃过的肉与这碗面条比拟也不算甚么。
说完,常征主动开端清算碗筷。
然后他拿出了那根骨刺,筹办用钢锯条锯开它。
常征也尝了一口,脸上暴露惊奇的神采。
常欣立即表示附和。
“哥,我真的能去上学吗?”
“够了,学费才三块钱,加上各种用度统共不到五块。下午,你就带小薇去报名。”
这是最简朴的事情,等她们真的赚到钱,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后,才会当真考虑赢利的项目。
明天是如何回事?
因为实在太好吃了,也太让人不测。
骨刺固然很硬,但还是被锯条锯开了。
固然她也但愿每天都能吃到这么好吃面条,但她感觉这不太实际。
“那我下午就带小莉去黉舍,看看报名需求多少钱,钱不敷的话明天补上。”
一大碗面条,吸吸地很快就被吃光了。
“好,我信赖我们的小宝贝必定能做到。”
干农活的人也分歧适戴手串,做成吊坠挂在脖子上更合适。
把握家中话语权真是好,做甚么决定都没人反对。
说着,常征悄悄刮了刮常莉的鼻子。
如果她能读到高中毕业,现在大抵能找到事情,不消再在田间劳作。
这么便宜?
“我去上学了,谁来干活呀?”
他没想到,只加了一点野荠菜,这碗面条的甘旨竟超越了他今后吃过的各种面条。
常莉说完,就开端舔本身的碗。
“看来,这锅风湿草汤只能留到早晨喝了。早晨,我给你们蒸白米饭吃。”
因为顶部的骨头比较粗,不太合适做手串,常征感觉能够直接用红色简朴地穿一下,挂在脖子上。
并且锯好后便能够佩带,明天就能考证驱蚊的结果。
常欣内心有些迷惑。
“先用饭吧,大师尝尝我煮的面条,我去把兔子汤端上来。”
“好撑啊,本来吃撑就是这类感受。这碗面,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从速吃吧,今后不需求等我了。”
“嗯,歇息一会儿就去。”
她固然没吃过面条,但吃过红薯粉条。
这类事情,常征之前从何尝试过,吃完饭就把碗筷放下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