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酸涩[第1页/共3页]
早上,在街上吃的豆黄小锅米线,筱雨吃不风俗,只浅浅尝了几口。
刚到门口,还没拍门,门却开了,竟然是阿黄,阿黄是朱振宇野生的一只狗,很标致聪明的金毛,当年还是余燕在金沙市买了送过来的,宠物不能坐火车,刚拿驾照的她硬是偷偷开着父亲的车,和朱振宇一起跑了两百多千米送来,他的父母如获珍宝,把阿黄当孩子一样养着。
乡间公路狭小,可两匹马儿却在赶马大爷的呼喊声和鞭子下非常和顺,不疾不徐的跑着,跑半途的时候还一边跑一边源源不竭的拉出温热的马屎,吓得坐副驾驶的筱雨尖叫声不竭,捂着鼻子一边尖叫躲闪一边猎奇,伸手去摸马尾巴,她说这太像人的辫子了。
记得山上,有好几座寺庙,最大那座要数山顶的飞来寺了,从山脚下往上爬,需求一个多小时,每次来黑井,朱振宇都会一大早拉着余燕爬到飞来寺看日出,他会躲寺庙的门背后俄然吻她,余燕说他轻渎了神明,常常会推开他跑出去,俯瞰全部小镇的全貌,在薄薄的晨雾中安好而宁静,龙川江蜿蜿蜒蜒,奔腾着流向远方……
镇子很小,横穿畴昔也不过十几分钟就到了,朱振宇的家需求上一截几十阶的石台阶,屋子翻修过,已经不是以往的木质阁楼的模样,在他们结婚第二年修的,宽宽广敞的两层楼的小洋楼,楼下有个院子,种有几颗石榴树,现在恰是石榴成熟的季候,红彤彤的果实挂满了枝头。
余燕手里提了盒在丽江买的普洱茶,几年没去了,总不能空动手去吧,也不晓得他母亲喝茶不,记得当年,他父亲是很爱喝茶的,想到这,余燕模糊有些悔怨,提盒茶叶去,别又勾起老太太的伤感来才好。
“何况,现在他也有他的新糊口,我也有我的了,只但愿相互都幸运吧。”
朱振宇的妈妈回声而出,欣喜的发明了余燕,她老泪纵横:“燕妮子,你终究想起来看我这老婆子啦。”
转头,余燕看到家里堂屋摆着朱振宇父亲的遗像,中规中矩的中山服,眉间带着一丝严肃,眼睛里却含着暖和的笑,就和他生前一模一样。余燕内心难过,冷静的走上前点了一炷香,鞠躬跪下,像是和这位慈爱的白叟做最后的道别:“阿爹,对不起,我来晚了,没能送你白叟家最后一程……”
雨后的夜晚,吹来一阵风,有点凉,余燕说:“我一小我在大街上吹风呢。”
“孩子,我内心就认你,喜好你,不管如何,你和我老婆子也有一段情分,今后偶然候,多来黑井看看我,我就心对劲足了。”
“阿妈,你也别太难过了,阿爹这辈子能和你厮守这么多年,他已经很幸运了。”
余燕迎上去,扶着冲动的老太太坐下:“阿妈,我也常常驰念你,驰念这个处所。”余燕说的是实话,固然,她曾经恨朱振宇过,恨之入骨,但是她却对两白叟恨不起来,他们对她那么那么好,经常让她打动。
雨已经停了,叶姗打电话说来接她,她说筱雨已经睡着了,余燕怕叶姗在冷巷子里迷路,没让她出来,在凌晨时分穿过古镇,她内心却没有涓滴惊骇,这镇子,现在是如此的温馨,偶尔墙角会窜出一只小猫,闪着碧绿的眼睛看着她。
接下来,一老一少两个女人又是一顿唏嘘,相互泪眼相望。最后终究安静了些,余燕问到:“小旭现在如何样了?”
“那是因为它们每天都在跑路,需求随时喂它们吃的,如许一伸脖子便能够吃了。”赶马大爷耐烦的给她解释。
余燕笑靥如花,把她拉了出来,很快,两个女孩子就成为了朋友。朱振宇带余燕去自家果园摘石榴,菜地里摘菜,去古盐坊做盐,小旭也屁颠屁颠的跟在前面。她说和燕姐姐在一起玩特别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