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3章 混血美人[第3页/共3页]
“林大哥!”俄然一个女孩从山路上转弯跑过来,一边跑一边亲热的大声呼喊。
除了小说以外,丽莎这女孩还精通电脑、主动化、机器等天然科学,凡是属于书籍知识范围的东西,她一学就能深切贯穿。厥后还试图帮忙林凡改革枪械,研讨爆破技术,制造一些别致的机器……最难能宝贵的是,这女孩明显晓得林凡的身份,她却向来甚么也未几问,除非林凡主动奉告她本身的奥妙。
丽莎的母亲家道巨富,身家几十亿,光是这个女孩本身,获得外祖父的遗产就有十几亿美圆,她就是靠这些名下自在安排的财产,轻松付出了林凡一千万美圆的拜托费。她如许做的目标,只不过就是为了想看看,一个冷血杀手为了钱,会不会一样去庇护拜托人。同时也想见地一下,一个排名天下第一的传奇杀手,是不是会甚么奇异特能或者有三头六臂。
“林大哥,天气不早了,我们从速归去吧!”女孩跑过来,用一种调子比较奇特的汉语对林凡说道。
半年之前,林凡接到一单任务,这任务不是杀人,而是要庇护一个名叫丽莎的美国女孩儿。也不晓得对方是出于甚么考虑,竟然请一个杀手履行庇护任务。这对林凡来讲还是第一次,不过他还是遵循拜托,敏捷找到了阿谁女孩。
如果这个言行换了一个成熟的女人,那就显得有些放荡,但是对于这个女孩儿来讲,却流暴露一股微微的、纯真的青涩。
他暗中庇护着天赋美少女,却一向没有露面。有一天,当他跟着女孩儿回家的时候,却恰好碰到一伙儿黑帮分子残杀了她的父母,那领头儿的黑帮分子发明了女孩儿,像是不测获得一笔宝藏,立即就要对实在施刁悍。
林凡当即脱手,不但将现场的凶手全数用刻毒的伎俩杀死,并且还带着那少女,一个个将黑帮的领袖人物全数断根。他那一次脱手,特别的狠辣,涓滴也不包涵面,因为他一贯以为,对恶人的仁慈,就是最大犯法。
林凡没事儿的时候喜好翻翻武侠小说,特别喜好金庸的作品。丽莎也跟着一起读,垂垂成了一个武侠小说迷。她特别喜好《倚天屠龙记》这本书,并给本身起了一其中文名字――小昭!这个欧亚混血的小美女,竟然和金大师描画的阿谁斑斓的人物非常神似。
林凡笑着摸了摸女孩的头顶,然后用非常暖和的语气说道:“傻丫头,你的脚才多大,我如何能穿的了你的鞋?刚才我跳水的时候,把本身的鞋扔在山崖上了,你能给我带衣服来就不错了,又如何会预感到我把鞋也给扔了!”
直到一个小时以后,“死神”林凡才从海中上来,他****着身材走在沙岸上,深深呼吸了几口充满咸味的氛围,然后筹办回山另一侧,本身所住的那间别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