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绝杀(下)[第2页/共3页]
将缉获的两把93自脱手枪按满枪弹,关上保险后插入大腿处的枪套,然后站直,双部下垂,心中暗自喊了声:
在这场无声的对决中,高小义仿佛跟王欢心有灵犀,此时现在,他也想到了《枪王》这部他非常喜好的电影,不过镜头却有些不一样,内里有句台词此时几次的在高小义的脑海中回旋:
但接下来,高小义就感到从据枪的左手臂上传来一股大力,根本来不及有涓滴反应,紧接着就感到胸口被人狠狠的捶了一锤,然后是右边肩膀,跟着又是胸口,头上的凯夫拉防弹头盔,最后,一颗从眉心处飞入的枪弹让高小义坠入了永久的暗中。
5分钟畴昔了,没有信号,10分钟畴昔了,没有信号,20分钟畴昔了,还是没有任何信号……高小义的心垂垂的沉到了深渊,心中一片冰冷。到了这个时候,他才幡然警悟:
高小义看着贾亮垂垂靠近洞口,先是用脚将洞口的遮挡物踢掉,过了一会儿,又用枪朝洞内连开了五枪,然后俄然一窜,便入了洞。
最后王欢拾起了从内里捡到的警用偷袭弩和88偷袭步枪。偷袭弩是个好东西,能够百米以内杀人于无形。但王欢手中已经有了50米内例无虚发的飞刀,那么偷袭弩的用处对他来讲就有些画蛇添足了,并且太大,不便于照顾,弩箭也不轻易弥补。因而,王欢放弃了将偷袭弩带走的筹算。
实际上讲,如此近的间隔,用步枪或者手枪比用偷袭要便利很多。但做为第二特别行动小队中专门的偷袭手,并没有为高小义装备突击步枪。制式的93手枪倒是有一把,但比起手枪,高小义还是觉到手中的88狙要亲热和可靠很多。
“射击手,筹办好了吗?”
如此近的间隔,即便是盲狙,高小义也有实足的信心击中目标。
而88偷袭步枪王欢就不筹算放过了。这但是个好东西,七八百米外可取人首级,普通人那里有能够搞到手?以是,固然粗笨,备用弹药也只要20发,给王欢带来很多承担,他还是决定带着这把长途兵器。起码,当前面的追踪者得知他手中有了偷袭枪,会让他们更加顾忌不是?
几近已经成了一种风俗,王欢从高小义的身上摸出了一把装满枪弹的93自脱手枪,两个按满枪弹的弹夹,一把警用搏斗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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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致!不亏是队长!”高小义表情荡漾,俄然就镇静起来,心想:这下结束了。那家伙多数也没命了吧?贾亮的近身搏斗在全部小队都是数一数二的。被贾队近了身,还不是三五两下,分分秒秒的事情?
毕竟,与节制一把小而薄的飞刀比拟,握住枪直接扣扳机的难度要小很多很多。
“莫非贾队出了甚么不测?”高小义的心中有了不好的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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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只见黑夜中两只完美无缺的玉手如闪电般敏捷拔枪,抬枪,扣扳机,整套行动畅快淋漓,迅捷非常,如果有人计时的话,必定会吃惊的发明:
盗汗按捺不住的从高小义的头顶,后背以及手心中冒出。从眼角眉梢留下的汗水乃至把他的眼睛都给含混了,高小义都不敢有涓滴行动,只能将双眼大睁,目不转睛的盯着洞口处的动静。
不过,在分开之前,王欢做了些扫尾的事情。起首是将高小义和贾亮二人的尸首拖出洞外,从半山腰滚下山去,然后搬开小洞前的石头,给银毛小狗留出通道。固然对已经死去的两人没有甚么好感,但作为同类,王欢还是不想两人的尸首被银毛小狗归家的父母吃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