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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逃犯》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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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杀狼,第二特别小队!(修改)[第3页/共3页]

“呼!”王欢从口中长叹了一口气。刚才一顷刻之间的对峙,两三秒内,便存亡立判!此中的严峻和面对的压力,不是普通人能够设想。之前犯下的两次“杀孽”,一次是偷袭;另一次则是完整的居高临下,“恃强凌弱”,跟此次公允的“存亡对决”还是有所辨别的。

在间隔王欢另有15米的时候,两条狼建议了最狠恶的打击,如同两条银灰色的闪电,同时朝王欢扑来。

玄色防火作战服,带防弹服从的战术背心,凯夫拉防弹头盔,护目,对讲机。主战设备是插在腿部枪套的93式自脱手枪,以及挂在胸前的国产96式突击步枪。小队内的神枪手高小义没有设备96式突击步枪,而是背了一支88式偷袭步枪。善于用弩的副队长贾亮也没用突击步枪,而拿了一把警用偷袭弩。

以上,便是李明理五人从上面得知的一部分谍报。

又用不锈钢小盆子舀水泼向溪水边染血的草地,稀释血水,让其渐渐流入溪内。

做完了这些后续事情的王欢,看了眼手腕处的百达翡丽:3点52分。

而这时的王欢,也是全神防备,左手上的两柄飞刀也停止了耍刀花,而是被轻重有度的,以一种最舒畅的姿势夹在了指间。处于战役状况的王欢不会藐视任何人,或物。苍鹰博兔,还需求尽力,何况两条年青力壮,进犯力强大,一不谨慎就会要性命的狼。

实足的净水衙门!

李明理、贾亮、孙浩、高小义和任波五人是第属于西都会反恐特pl第一中队第二特别小队的队员。四个小时前,五人接到告诉,说是要去双庆巫山履行一次抓捕任务。目标是一个在两天内连杀了两名pl和一名企业家在内的超等凶犯。目标一人,男性,身高1米75至1米80,春秋在25岁摆布,手持一把抢来的93式警用手枪以及45发枪弹。凶犯在杀企业家时用掉一发,目前应当还剩44发。

“能够不交呀?嘎嘎,不过下次有油水的时候还轮不轮得着我们,那就不晓得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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