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寻狼[第2页/共2页]
李有福叮咛了李小白几句,让他谨慎些不要逞能,跟紧雄师队,却不晓得李小白才是进山的这群人里的首级。固然有些奇特,不过作为一名有本质的退伍甲士,叶向东没有把内心的疑问问出来。
那神情在叶向东看来已经和人没甚么辨别了,或者说是,猴奸。
李小白冲这只金丝猴比划了一阵,奉告它把猴哥叫来。金丝猴很聪明,心领神会地大声地“唧唧~~”叫了几声,夜晚的山里很温馨,金丝猴的叫声传出很远。
“唧唧~”叫了一声荡下来,金丝猴跑到李小白的脚边想给他抓虱子献殷勤,但是,首级的首级长得有些奇特,如何腿上不但没毛,还长了那么奇特的“皮”呢?这就让它有些无从动手了。
狼的信息对旺财而言很好辩白,当初那场大战但是死了伤了很多的狼,最后被活着的狼败退的时候拖走。对旺财而言,就算过了几天了,还是有着一条狼拖出来的“路”在。
想到李小白竟然能把这么可骇的怪兽给“收伏”了,叶向东等人看向李小白的目光已经从纯真的对下属的尊敬变成了崇拜。甲士,向来都是崇拜强者的。
大伯和三叔有些担忧,山里的狼群是一种如何可骇的存在,他们这些当年进过山采药的人最清楚了,狼的数量多到了必然程度,熊瞎子和老虎都得让步啊。不像李弘愿这没心肝的,传闻李小白要带人进山找狼,竟然也想一块去,气得三叔吹胡子瞪眼地往他屁股上踹了几脚。
没过量久,在一大片乱七八糟的“唧唧”声中,一个庞大的黑影带着“霹雷隆”的脚步声呈现在了世人面前。并且这黑影还头上戴着金属圈,手里拿着人胳膊粗的金属棒,看一眼就让人不寒而栗。
言归正传,这里是属于金丝猴群的地盘,位于两座石头屋之间,不过一起走来没见到金丝猴,无构造无规律的野猴子倒见了几只。不晓得猴哥带着猴群跑哪去了,该不会是找了个处所把全部月的灵液全吃了,现在正睡大觉吧。
又走了那么半个小时,李小白终究看到了一只金丝猴,毛茸茸的东西正用尾巴倒挂在树枝上猎奇地看着李小白,它认得这个东西,仿佛是首级的首级。
不过没干系,旺财的鼻子灵得很。当初旺财但是在sh那么大一座氛围浑浊的都会里,仅仅凭着气味硬生生找到了山本藏身的处所。
李小白摇点头,问道:“有发明狼群吗?”
叶向东看得云里雾里,李小白却发话了:“带路。”
狼群的踪迹李小白不会找,狼的行动力很强,一天能跑几十千米,狼窝常常藏在很隐蔽的处所。石头屋前狼群和猴群大战的陈迹颠末这些天已经变得很乱了,本来就是,猴群是用石头砸的,战役结束后就一地碎石头,再加上几百只猴子在这里开了次篝火晚会,你希冀还能留下甚么陈迹,以是叶向东也没有太好的体例。
在李小白和猴哥相遇的处所,也就是第二座石头屋前面,猴群不晓得如何弄出了一堆火,竟然学着李小白烤猪肉吃。叶向东走上去看了一下,捡起地上的几块石头说是火石,之前前提艰苦的时候在山里生火端赖这玩意。
“唧唧~~”
“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