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生死台前[第1页/共2页]
“三少爷不是一贯以纨绔著称吗?”
“切。”
落叶城西。
“再说吧!”朱无士目光闪动,只定定的盯着入迷的白若曦。
“那你走吧。”
喜台中心,都是身着红服的仆人。喜气洋洋,排着整齐的步队。
白府白无生,夫人赤羽柔端坐于上首处。
奇特、奇特,都很奇特。现在的藏心也不去想,也不想想了。因为明天是和叶奇决斗的日子,亦是和白若璃的婚期。
他更是没去看,喜台上幽怨若泣的白若涵,因为他不敢去爱,也给不了她将来。
想到这里,他的手狠恶颤抖,米粥洒了一地。
他也没有去看,喜台上父亲质疑的眼神,因为明天以后,他就再没有了亲情。
号音起,此台之上尽是欢庆之气。
存亡台下,藏心对俏立于旗杆上的伊人一笑,接过墨犬手中的影狞。
“我也不晓得啊。”
“仆人,夜幕的人都是疯子,我走了必然会死的,就让我待在你身边吧,让我做甚么都能够。”
人群让开一条门路,呈现一个一袭白衣的洁净少年,身后跟着墨犬,墨犬手中抱着一柄玄色的长刀,此刀没有刀鞘。
此时,他也没想到,叶奇对轻功有如此天赋。
叶奇踏上城墙,仅抱剑,闭目凝神。
明天的她,弯眉杏眼,唇间两点朱红,明显是颠末经心打扮。好一朵,待嫁出尘的牡丹。
凌晨。
翻开柜子,藏心拿出一件款式古朴的白袍,天蓝北部七国,越是权贵穿戴就越是复古。乃至于每逢双喜之事,新人都会穿一身古袍喜衣,内里套的当然也是古袍。这是民风。
“别问我,我只是来看净世琉璃的。”
台中,
明天他要败叶奇,迎娶白若璃。这是他的信心。
又是一阵,“哗。。。”
下首左边是城主叶知秋,琼山仙府钱未几、等五位黄金阶强者。
“我如何晓得,不过这手重功超脱,当真不凡。”
还不等感慨完,又是一阵,“哗。。。”
这些天墨犬一向跟在藏心身边,墨犬春秋不大,也就二十有三,头发稀少,眼睛奇小,鼻、唇处骨骼很奇特,像犬不像人。
他没有去看,双喜大旗上阿谁绝美的仙子,因为,他并不爱她。
犹记得十天前。
他只是拖着刀,一步步的踏上存亡台,他不像叶奇那么爱显摆,他很内敛,当然,他也没有显摆的资格,因为他入武道13年,从未习练太轻功。
“是吗?你也说是据传啊?”
“不信你拉小我问问。”
留下一阵喧哗。
“你懂甚么?叶奇未入隐世宗门,却能进入白银,你不感觉他跟九皇子很像吗?”
不习轻功只是因为他向来没有想过要逃、他的人生字典里没有畏缩。踏上存亡台,藏心目光一凝,气势仿佛本色,惊起一林飞鸦。
三百年前,二绝世剑客,于此墙之上,惊天一战。
“若那张藏心的讹传是真,明天一战,当真值得等候。”
他,只想博得标致。
墨犬内心很忸捏,他对藏心撒了谎,他当藏心的刀侍,只是为了给藏心下药,迷晕他,带到夜幕之主身前。
“好美,这人间竟有如此斑斓的女子!”
喜台上,白无生见此,对着叶知秋笑道,“《踏水无痕》已练到第四重水过无痕,奇贤侄当真奇才啊。”
可他没重视到,白无生看他的神情闪着幽光。
一晃十天仓促而过。
“白若璃净世琉璃之名,名不虚传,即便身披嫁衣,也是那么出尘。”
叶知秋此时也很骇怪,叶奇这孩子是他三个儿子中,最不起眼的一个,他平时天然很少存眷,就连叶奇的战印是甚么他都不晓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