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杀人【求收藏,求推荐】[第3页/共3页]
“小环被我捆在了楼上,我杀了高坎这厮,东都城内是呆不下去了。我们缘分也是到了头了。我带走了家中的银子,剩下的另有些许铜钱、布帛就归你父女了,高坎、富安身上的银子、饰品你如勇敢要,也可自行去取。现在我把你绑上,这里有一蜡烛,这蜡烛燃到底下这位置的时候会烧断这根绳索,刀子会掉下来,你到时候自行割开绳索,再去二楼救你闺女。然后你是带着女儿跑出东京,还是去崇高寓报案,我都不管了。”
倒是他俄然间想起了武松血溅鸳鸯楼的桥段。那是多么的称心、豪放,现下恰好学学。并且今后混在江湖中,名誉第一名,他现在就要未雨绸缪啊。
宦海向来是一个大鱼吃小鱼的天下,刚强令自古才有几个?归正北宋是极少的。林冲除非是出了大宋地界,或是落草为寇,不然,高衙内一声话发下去,有的是人甘做喽啰玩弄他。
而现在陆谦又变了。但那畴昔的肮脏事一点一滴的全都在他脑中,就都成为了新陆谦‘生长’的资粮。起码现在他提及杀人来,轻松的就仿佛杀一只鸡。
以是,原主陆谦变了。
他就算是如那青面兽杨志,不吝投身奸臣之下去押送花石纲,为梁中书押运生辰纲,但必定脾气上仍有底线的他不会成为奸臣贼官倚重的亲信,充其量只是一粒可悲的棋子,等候他的运气只是一点一点被榨净全数代价,然后一脚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