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铁血浪漫[第2页/共3页]
父亲的话语,似有魔力。
秦叔宝抚着灰须,点头呵呵的轻笑,摆了摆手:“臭小子,仍就是这般酒量,丢我的人――来呀,将他抬走!大师持续!好酒好肉都搬来,本日凡是没醉的,半月不得沾酒肉――此乃军令!”
自打从跨过渭水出了泾州境内,这份苦楚与雄浑的感受,就越来越较着。千里大漠火食希少,万余兵马行走在它怀中,也显得如此的纤细。
十七天的行军,秦慕白瘦了一圈,黑了一层。富丽的袍铠已被残虐的黄沙与干冷的西风,浸礼成了半旧的成色。
进城以后,万余兵马以折冲府为单位别离屯扎于城中各处军屯。兰州之地,战事频繁。本地的百姓司空见惯,但凭头顶有流矢如雨,还是嬉乐如常。但有王师开抵而来,就如同过节普通的喜庆。
银刀切肉,撕扯咬嚼不必斯文;席地而坐,赏识本地百姓跳起的胡旋跳枝舞,五彩的发瓣和朴素的歌声一起飞扬,伴之以冲天的号角与隆隆的军鼓。
半晌后,一曲《霸王卸甲》,铿锵婉转。
全军将士全部上马,秦慕白大步而前单膝一拜,大声道:“末将秦慕白,拜见大将军!”
宿世,秦慕白曾是一个狂热的驴友,走遍名山大川,寻古迹、猎奇景,是为人生一大爱好。曾经,他也对辽远的大漠草原与粗暴的高原戈壁满怀神驰,还不止一次的构造驴友驾车出游。到过西藏的高原,去过内蒙的草原。
边塞分歧于本地州县,兵马皆是屯于城中。此前,已有薛万彻与薛万彻兄弟率万兵马到来。秦叔宝将其一支兵马,调往面对大非川的咽喉要地――鄯城驻扎;另一起,则是去了兵家重地凉州屯驻。三处军镇各成犄角,构成了一个牢不成破的铁三角,将大唐河套边境镇戍得固若金汤!
这便是丝绸之路上,既有的气象。
这时,不知是谁吹起了笛子。婉转的笛声在归于安好的夜空里轻巧的传来,了了远远,似天境仙音。
已然沉浸的兰州军民,闻琵琶惊弦,寂动九天!
一曲道尽这些将士们的心中滋味。到了边塞又将面对无情的战役,不幸无定河边骨,犹似春闺梦里人。这一万多将士,身上又担当着多少人的牵肠挂肚?他们都只能和秦慕白一样,将这些深埋藏在心中,挺起脊梁拿起刀枪,去血火的疆场谱写属于他们的篇章。
父迎子,古之罕见。
熊熊的篝火,大铁盂煮羊肉;粗糙的土瓷碗,虎魄色的老酒三勒浆。世人举至肩齐酒水荡漾,一声喝下“干”!
曲调知名,却别有一番悲怆与苦楚之意。勾起了很多将士的思乡情怀,又加上酒水的刺激感化,竟有很多宁洒血不言泣的热血男儿,暗自抹泪。
仿佛,本身生来就属于这里!
“诺――”
秦叔宝放声哈哈的大笑:“错了!”
秦叔宝凝眸看了秦慕白几眼,又放眼看了看他身后的一万虎狼之师,放声大笑:“今后,兰州便是家门!众将士,随老夫进城!”
万里戈壁,茫茫无垠;长烟夕照,江山绚丽!千军万马奔腾而前,卷起黄沙百丈。马踏江山兵戈生辉,说不出的苦楚与雄浑!
酒至半酣,很多将士都起了身来,和百姓们一起起舞。汉舞也好胡舞也罢,交叉在一起,别是一道风景。
万里戈壁丝绸之路上,兰州如同一颗明珠,孤傲又高傲的耸峙。兰州的军队,兰州的民风,也一如秦叔宝的情怀与本性。简朴,苍劲,雄浑,霸气!
用宇文洪泰的话说――“这处所,太他娘的过瘾了!肉,就是要大块的吃;酒,就是要大碗的喝!上了阵,光帮子砍人,一刀下去人马俱碎,淋一身的血,返来持续大块肉、大碗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