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发书之前[第1页/共1页]
但毫不但限于此。
我第一次起了一个三个字的书名。
遵循莫语很多作者朋友、前辈们的说法,一年畴昔了,之前两本书所积累起来的人气早就流失殆尽了,在这个时候开新书,实在就跟一个新人差未几。
这一次,这个新的故事,内里有我最善于的刑侦,有我最喜好的山海经,另有我用三年时候,用一本文圣,一本地府,以及一本星陨所磨炼出来的玄幻套路爽感,不管成绩如何,起码,这是一个我想去写的故事。
正儿八经的推理破案,这本书也有。
本来此次遵循莫语的打算,是不筹算在注释之前唠叨的,不过明天开新书实在有些严峻,严峻到底子偶然码字,干脆就决定还是来跟大伙儿聊几句闲话吧。
以是在此之前我写了很多玄幻类的故事,固然正如你们所见,我会风俗性地挖坑,会想方设法地去缔造一些让你们料想以外的剧情,但这类做法毕竟是在隔靴搔痒。
但人生不就是如许。
并且这一次莫语不再写玄幻,而是挑选转型去写都会,写的还不是一个普通的都会,非论如何看,这都已经不止是在作死了。
而是作大死。
一年时候畴昔了,不晓得曾经的老朋友们会返来几个,也不晓得接下来会有多少新朋友会喜好听我讲故事。
我但愿你们会喜好它。
那么,现在便恭请诸位,来与我一同踏上这场未知的旅途吧。
固然来得晚了些。
别的,我还是一个悬疑电影的狂热粉,说句大言不惭的话,市道上几近百分之九十的优良悬疑电影,我都看过,以是我想把这类热忱注入到新书中。
现在莫语来兑现这个承诺。
那我为甚么不敢写一本悬疑探案的小说呢?
固然这个故事会与我之前所写过的都不太一样。
因为这类范例的都会小说是小众。
传统的都会装叉套路,这本书会有。
我第一次感觉开一本新书会这么严峻。
而我一贯都是比较怂,比较随大流的……
我第一次尝试写一个我喜好的配角。
阔别一年之久,重归故里,这是一件很值得欢畅的事情。
总而言之,这本书是一个大杂烩。
至于作者君,归恰是必定会把这个故事好好讲完的。
书中的阿谁配角,是一个非常不着调的小王八蛋,对于演艺圈的花花绿绿垂涎三尺,以是这还是一本明星文娱文。
书中的阿谁天下,连接了四千多年前诸神逐鹿天下的波澜壮阔,以是您能够把这本书看作都会异能,或者玄幻都会。
我对山海经中的故事情有独钟,写地府的时候只是蜻蜓点水,固深觉得憾,以是我要弥补这类遗憾。
如果不尝试一下,你永久都不晓得将来驱逐你的是鲜花还是牛粪,亦或者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说得浅显一点,就是莫语在作死。
我写的第一个脚本是悬疑的,我写得最好的一个脚本是刑侦的。
自《地府返来》结束已经一年了,这一年在莫语的身边产生了很多事,总之是没有混吃等死的。
一年前,莫语承诺会在起点写一个关于山海经的都会故事。
对此,莫语天然是晓得此中利弊的,但还是挑选了不撞南墙不转头,不,应当是撞了南墙也不转头,谁让我就是这么犟呢?
能够会让喜好这个调调的读者手不释卷,也能够哪边都讨不了好,被千夫所指。
这是我的第一本都会书。
在写地府的时候我说,每一本书都是一段新的路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