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一(上)[第4页/共4页]
多想要向畴昔告别
作为一个一炮而红的收集人气作家,我曾被捧到了一个任何人都没有想到过的高度,然后,又敏捷摔下来。这当中乃至连一个能让人绊倒的台阶也没有。这就是收集期间,任何风潮,来得快,去得也快。或许你能够靠一点小才气和充足的运气成名,但是要如何保持下去,要想成为脱销书作家,绝对不是有一点小才气就能敷衍畴昔的。你得有真本领,还要有毅力、有耐烦,有充足灵敏的触觉……
老板返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个古朴的酒壶,以及两只像茶碗一样的陶杯。他把杯子放在桌上,拿起酒壶倒满,然后把此中一个杯子递给我。我拿在手里发明微微有些热,不由惊奇。
他在电话那头叹了一口气,很轻,但我还是听到了。
我大吃一惊:“你没有看过《情书》?!”
“……”电话那头沉默了好久,才说,“统统都按照你之前要求的,办好了。”
“你如何会想到到这儿来?”老板问。
前人有句话如何说来着,陋屋偏逢连夜雨?
“喝吧。”说这话时,他的确像个老头。
我抿了抿嘴,勉强打起精力来应酬他:“是男人和女人的爱情小说。”
我抬开端来,看着他尽是胡渣的脸,测度他的春秋,但是仿佛没有结论。听他说话的口气,感觉仿佛年纪很大了,但是那张脸并不老,以是引发了我的兴趣。
内里很冷,十仲春初的小樽,温度只要几度,我穿戴一件薄薄的针织衫,在傍晚的北风中接起电话。
放在桌上的电话俄然振动起来,收回“嗞、嗞”的声音,像是要把桌面给切开似的。
我被他的神采逗笑了,这仿佛是几天来独一能让我发笑的事情。但很快的,一想到截稿日就在面前,我的表情就又变得沉重起来。
“那另有五个呢?”我不由问。
看似荏弱的人实在内心固执,标致的人或许很自大,凶悍的人能够是一只纸老虎,与世无争的人多数早就获得了胜利……以是,这副安静的口气之下,掩蔽的能够已是狂怒。
“可有的时候一部电影或者一本书能够窜改人的平生。”
“哦……”我开完了小差,赶紧应道。
吧台前面的厨房里有一台老式的CD机,正在放着一首中文歌。在这酷寒的异国他乡,听到如许的歌,感受有一种非常的暖和——
“你说你是写爱情小说的?”老板坐在我劈面,双手抱胸,看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