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NO.54[第1页/共3页]
但与之相反的,彩咴鸟很讨厌沈南周,或者说顾忌能够更合适。它向来不会主动靠近沈先生,能接管的间隔比来也要保持三米开外,如果靠近,绝对炸毛。
别问为甚么要和缓蔼氛,要知狼人是很敏感的一类生物,即便沈南周神采完美,笑容随和,但披收回的[我很不欢畅]气场却逃不过狼人的直觉。老婆把妹老公救场甚么的,早不是第一次啦,他做起来相称驾轻就熟。
以是说,无知是福啊。
艾瑞克过来和他握手,并试图和缓下氛围。
阿蛮给陈诺倒了饮料,又去厨房拿了点心,往茶几上一放,“你先吃这个垫垫,晚餐要等会儿。”至于沈南周……她可不卖血,艾瑞克也不!
一周后,陈诺和沈南周重新回到了苏黎世,打算在这里住到来岁仲春返国。
陈诺:“……-_-||”
阿蛮和艾瑞克住在乎大利古里亚大区首府热那亚。
沈先生的神采从如许~(^_^)变成了如许^_^#
她感觉这鸟必定不普通,要不阿蛮也不会这么慎重其事特地把他们找来看。
那是座产业非常发财的都会,成心大利最大的商港,同时也是很驰名的旅游胜地。
“啊,买的。只用了200美金,阿谁店东还觉得碰到了冤大头,当我和艾瑞克是傻子。戚,也不晓得谁傻。”
艾瑞克的厨艺很不错,特别是意大利面,特别好吃。晚餐后,陈诺和沈南周被安排在一楼的客房歇息,看着箱子里一向没有醒来过的小雏鸟,朝浴室方向问,“彩咴鸟真的能睡一个月都不醒?不会饿吗?”
陈诺晓得她猜到了,眨眨眼,嘿一声算是答复。阿蛮摸摸她的头,看向沈南周,“比来还是别让她见白芨和元智的好,等她身上的味道散了再说。”
自发找到了本相的阿蛮哼哼两声,没忍住,也回了鬼脸畴昔,这才去开家门。
“有甚么不能收的啊,送你你就收下,艾瑞克和我一只就够了,多了也没用,彩咴鸟三个月后就要分炊,同窝的雏鸟如果不分开会跟斗鸡似的斗个你死我活,自相残杀。”
对长生药,妖是不屑一顾的,因为那对他们没用。这就像在孤岛上求生的人,有再多钱没处花那也就是废纸,食品才是霸道。对妖,这还比不上野人参野灵芝来的贵重。
“等着,我去拿过来。”阿蛮回了个奥秘莫测的笑,起家噔噔噔上楼去了。又很快噔噔噔下了楼,手里多了个鞋盒大小的标致纸箱,等她走近,陈诺探身过来看,呀一声,“好敬爱!”
“那它们父母……”
在苏黎世,两人深居简出,如非需求,很少出门,这和此前的无度华侈构成光鲜对比。幸亏两边相邻的房东一向不在,四周住得又都是富人,也没谁会闲着没事去特地存眷他们。
在热那亚,两人逗留了一周,期间阿蛮本想带陈诺去见见艾瑞克的小外甥托尼,就是阿谁长得像天使一样的小蝙蝠妖,但可惜不刚巧,托尼爸妈带着他临时去了英国,固然遗憾,但也无可何如。
阿蛮没好气的拧了下她鼻子,哼一声,瞅着她的脸看了又看,眉梢微挑,“刚发明,你标致了好多啊,吃甚么好东西了?”当然,她内心实在已经有了猜想,从刚才见面,陈诺身上就有股似有若无的香气,能够必定毫不是香水的味道,要更奥秘,也更……让民气服。
箱子里是两只色采斑斓的小鸟,特别小,比本身的拳头还小一圈,但很标致,羽毛好似会发光。陈诺感觉这应当是她见过最都雅的鸟了,没有之一。
沈南周从浴室出来,点头,“雏鸟离壳头一个月根基都在睡觉,不消进食,除非碰到威胁才会醒,以是雌鸟会一向守着它们,寸步不离,雄鸟卖力外出寻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