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日军师团具体编制[第1页/共4页]
(3)丙种师团:由混成旅团扩编,辖3个步兵联队,工、炮各一联队,普通有5个联队,加上师团部的非战役职员约15500人。
足,多数建成乙种师团,也是战役力很强的军队。21-100之间的师团是抗战以后连续增加的,有的由独立混成旅团扩编,有的是新兵,属乙或丙或丁种,没有必然的规律。
3.中队:日军的一个标准的180人的步兵中队包含:一个19人的中队部:中队长,履行官,3个军士,4个卫生员,军官的勤务兵,司号员,8个通信员),3个前述54人的小队。
2.小队:日军的一个小队有前述体例的三个班和一个设备三个掷弹筒的掷弹筒班。共54人。
后还编了一些戒备师团,昭和19年今后又编了几个岛屿防备、沿岸装备师团,以及所谓的挽驮混成师团,昭和20年的时候还编了一批叫做起动打击师团别的,日军每个师团另有本身的代号
(4)丁种师团:也是由混成旅团扩编,只辖3个步兵联队,其他兵种只要大队或中队体例,约11000人。因为矫捷矫捷,首要用于扫荡八路军的华北按照地。
(二)、日军的根基单位是师团,它有多种体例。在抗战发作时,日军有十七个常设师团是日军的常备军,番号顺次为近卫、一至二十(内欠十3、十5、十7、十八师团)。体例为四单位制,即师团下辖二个旅团,旅团下辖二个步兵联队,步兵联队辖有三个步兵大队,大队下辖四个步兵中队、一个机枪中队(八挺重机枪)、一个大队炮小队(二门70mm步兵炮),步兵中队辖三个步兵小队,小队辖一个机枪组(二挺轻机枪)、一个掷弹筒组(二个掷弹筒)和二个步枪组。师团还辖有一个炮兵联队、一个辎重联队、一个工兵联队、一个马队联队(四个马队中队与一个机枪中队)以及其他军队。此时的师团分为两种,一是驮马制,炮兵联队辖有四个大队(三十六门75mm山炮与十二门75mm野炮),步兵联队辖有一个联队炮中队(四门山炮)、一个步兵炮中队(四门步兵炮),总体例为28500人。一是挽马制,炮兵联队有三十六门野炮与十二门120mm榴弹炮,步兵联队辖有一个联队炮中队与一个速射炮中队(37mm速射炮四门),总体例为25000人。别的另有以下一些独立的特种兵军队:马队旅团(辖二个马队联队与一个骑炮兵联队、一个装甲车队)、坦克联队、独立工兵联队、独立野炮联队(三十六门120mm榴弹炮与十二门75mm野炮)、独立野战重炮兵联队(二十四门150mm重榴弹炮)、野战重炮兵联队(十六门100mm加农炮)、独立重炮兵大队(八门150mm加农炮)、迫击炮大队(中型迫击炮三十六门)、独立山炮兵联队、电讯联队、铁道联队等等。抗战发作后,日军又重新组建了十3、十八两个新编常设师团,又组建了一批特设师团。所谓的特设师团是指由常设师团的预备役职员所构成的军队,其番号为常设师团、联队的番号前加一百。其体例大抵与常设师团不异,只是马队联队变成马队大队(二个马队中队与一个机枪小队),挽马制师团的炮兵联队为三十六门野炮与十二门山炮。特设的驮马制师团人数为28200人、挽马制为24400人。同时在做战光阴军给各师团配属特种兵及弥补职员等,可使一个师团批示的人马达四万人以上。
在侵华战役中,因为作战耗损,同光阴军感到四联队制师团行动不便,又搞出了三单位制师团与独立混成旅团两种体例。三单位制师团的体例为师下辖一个步兵团,步兵团下辖三个步兵联队,联队下辖三个步兵大队与一个步兵炮中队(四门步兵炮)。步兵大队无大队炮小队,炮兵联队为二十四门山炮或野炮,马队联队改成搜刮联队,其他如辎重、工兵等后勤军队也大为减少,体例人数为12800人。独立混成旅团辖五个步兵大队与一个炮兵队、通信队、工兵队、辎重队等,总人数约5000人。步兵大队辖三个步兵中队与一个机枪中队(四挺重机枪)、炮兵队辖一个山炮中队与二个野炮中队。这两种军队都是首要做为守备用处的,同时具有小范围的野战才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