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届かないことば[第1页/共5页]
第十四品离相寂灭分
第二品善现启请分
第二十二品没法可得分
复次。须菩提。是法划一。无有高低。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统统善法。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所言善法者。如来讲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祗树给孤傲园。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尔时世尊。食时。著衣持钵。入舍卫大城乞食。于其城中。次第乞已。还至本处。饭食讫。收衣钵。洗足已。敷座而坐。
第十品寂静净土分
复次。须菩提。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统统人间天人阿修罗。皆应扶养。如佛塔庙。何况有人。尽能受持读诵。须菩提。当知是人。成绩最上第一罕见之法。如果典范地点之处。即为有佛。若尊敬弟子。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很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何故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没法相。亦无不法相。何故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则为著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何故故。若取不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是故不该取法。不该取不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不法。
第二十六品法身非相分
须菩提。若三千大千天下中。统统诸须弥山王。如是等七宝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罗蜜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别人说。于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万亿分。乃至算数比方所不能及。
第十二品尊敬正教分
佛告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降伏其心。统统统统众生之类。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如有色。若无色。如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非无想。我皆令入无余涅盘而灭度之。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何故故。须菩提。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
第七品无得无说分
尔时须菩提。闻说是经。深解义趣。涕泪哀号。而白佛言。罕见世尊。佛说如是甚深典范。我从昔来所得慧眼。未曾得闻如是之经。世尊。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信心清净。则生实相。当知是人。成绩第一罕见功德。世尊。是实相者。便是非相。是故如来讲名实相。世尊。我今得闻如是典范。信解受持。不敷难堪。若当来世。后五百岁。其有众生。得闻是经。信解受持。是人则为第一罕见。
须菩提。于意云何。能够身相见如来不。不也。世尊。不成以身相得见如来。何故故。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须菩提。凡统统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
第一品法会起因分
须菩提。如恒河中统统沙数。如是沙等恒河。于意云何。是诸恒河沙。宁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诸恒河尚多无数。何况其沙。须菩提。我今实言告汝。如有善男人。善女人。以七宝满尔所恒河沙数三千大千天下。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佛告须菩提。若善男人。善女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别人说。而此福德。胜前福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