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狩猎地盔虫(三)[第1页/共2页]
这些行动,让它们难觅踪迹。
特别地盔虫还是雌强雄弱,雄虫想霸王硬上弓,都没这类才气。它们那小身板,估计还顶不住雌虫悄悄一撞。
偏执的强化一方面,其代价是放弃另一方面,这是一种特别的弃取。本身种群的昌隆,也左证了这么做自有一番事理。
同时一有风吹草动,雄虫的第一行动就是钻地,完整不像捕猎时那么威风凛冽。
据他所知,地盔虫起码有三种感知才气,即嗅觉、震颤知觉和红外视觉。在嗅觉这一点上,雄虫和雌虫有着较着的分化。
他挑选的进犯时候,是第一阶段到第二阶段之间。这时因为交配,不管是雌地盔虫,还是雄地盔虫,都到了最脆弱的时候。
李维在相干的尝试中,发明它们这个古怪之处:在嗅觉感官上,地盔虫存在雌雄异态。
厥后得知答案,真是大失所望。
只可惜,它们恰好碰到了“狡计多端”的人类。
这片林子的地盔虫,还真很多,只一会儿,就出来这么多只了。看来,此次会是一个大歉收。李维将视野收回,专门盯着雌虫地点的开阔地。
刚才,它放射出来的东西,就是调集雄虫的信息素。这类粉色气体对雄虫的引诱,涓滴不亚于血腥味对它的吸引力。雄虫对于血腥味的感知,可相称痴钝。
和堂堂正正的雌虫不一样,雄地盔虫要鄙陋的多。或许是体型远小于前者,它们在歇息时,会像幼虫一样钻上天下,而不是伸直身子,堂而皇之的呈现在地表。
这一点,他倒喜好雌虫的气势。
雌虫连续喷溅四次。
听到部下人汇报,雌虫已经“红雾缠身”,李维立即从座椅上起来,他接过望远镜,将镜筒对准底下的松林,四周扫视。
如果不是发明了它们滋长的奥妙,李维真没有一种大范围堆积它们的体例。
将浅坑措置洁净,雌虫又伸直身子,变成一个虫球。
开初,刚得知它们差异的那一刻,李维也吃了一惊。他当时有一个不好的动机:相差这么大,它们是如何做那活的?
其他的气味,哪怕再刺鼻,再奇特,再让人难以健忘,它们也只会置若罔闻。
雄飞蛾能在顺风时,仰仗刁悍的嗅觉,找到相隔10千米以外的未曾交配的雌飞蛾。但与此同时,它们却几近不能感知任何其他气味。
可把你等来了。李维暴露嘲笑。
第二阶段,是剩下未被选中的备胎雄虫,进献近似食品一类的东西,雌虫会挑选敬献最大最好的那几只,交给它们第二批卵块。
这个回报,就是挑选权。亲代投资更大的一方,差未几都会有交配的挑选权。
已经有两只雄虫呈现在雌虫的四周。
最后的阶段,是最后的那批千斤顶雄虫,可通过供应肉食,来耽误雌虫的发情期,乃至获得交配的机遇。
停歇下来,它巨大非常的身子静卧了一会儿,猛地又扑向面前的松树。借着本身澎湃大力,将这株足有几人合围的老树拦腰撞断。爬到松树倒下的树冠处,雌虫开端嚼吃松针和一些嫩枝。为了接下来的交配,它必须多进食来保持需求的体力。
雄虫真正感兴趣的是,恰好前者披收回的信息素。和雌虫一样,它们也能在数千米以外,精确地追踪信息素的收回地。
当然,如许的前提,是它们的战役力远比雄虫短长。在所处环境中,雌地盔虫处在高端掠食者的位置,雄虫则低上很多。
在这一方面,李维知之甚详,他体味它们的交配典礼有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将雄虫堆积起来,雌虫会将第一批卵块交给它们中最强大的个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