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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生物饲养笔记》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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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地盔虫(一)[第1页/共2页]

李维说话时,还双手合十,对白叟很和睦的笑了笑。

通过对身材原仆人影象的探知,他获得了很多本来不体味的东西,比如他血缘的来源,以及这段血缘背后的传承。

当然,作为一个还未奉求初级兴趣的人,这一名也只逗留在“想”的阶段,从没有在“实际施动”这个层面有所表示。

“毕维斯・灰岩,一名强大的军人,三年前他曾是一小我数达到近千人的佣兵团团长。客岁的夏季,他一小我打猎了十条成年的地盔虫……”

以后,安德鲁又持续先容了三四小我,李维都一一和他们打号召,表示出求才若渴的模样。

班森以后,安德鲁又指向白叟左边的阿谁长着稠密髯毛的秃顶大汉,他是这里最为高大魁伟的人,看上去就像一头巨熊。打扮的也最为富丽,光是身上的龙鳄皮铠甲,就让人移不开眼睛。

“愿天父护佑您身材安康。”

“原天父庇佑您的安康,并让您名誉长存。”

向李维鞠了一躬后,毕维斯主动打了号召。

这位白叟,也是这里打扮最为浅显的人。

议事厅的大门,被等待在两边的侍卫推开后,安德鲁起首迈过门槛。白叟的后边,接踵跟来十来小我,长幼不一,此中最年青的也有三十多岁。他们满是猎户打扮,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着一些特别的装潢,比如兽皮外套、獠牙项链。这也是罗兰的一大特性。处置哪个行业,就得带上意味阿谁行业的器物作为随身装潢。比如佣兵,哪怕身着常服,也要在右胸处带上剑盾徽章。换成铁匠,则随身带上一柄小铁锤揣在腰后。拜它所赐,人走在大街上,能够很轻易辩白出陌生人的身份。这么做,当然也是有来由的。它能够大大制止抵触的产生,让大多数人在高武值职员的来往里保持需求的谨慎。

这小我和班森白叟所占的位置,恰好处在统统猎人的正中间。

和班森白叟不一样,毕维斯从出去的第一刻,那对铜铃大的眼睛就直盯着李维宝座后那两个如雕像般的军人。

若不是胸前那一串兽牙串成的项链,仅看他的穿着,恐怕谁都会以为他只是一个浅显的老农夫。李维在打量他的时候,特别重视了他的脚,发明他竟然只穿戴一双草鞋,不由得对这个俭朴无华的人多了几分敬意。

罗兰天下,毕竟和地球有所分歧。因为小我武力相距甚远,导致它的贵族轨制也不太不一样。或者这么说,它一向保存了这套轨制开初时的风采,并未腐蚀的过分严峻。这里的大多数贵族,还是像是狼群中的头狼,享用最好的东西,但与之相对,是他们时候得冲锋在前,用剑与盾保卫本身所保护的统统。固然称不上高贵、忘我,但毫不成鄙。

待后边的人一字排开,挨个站好以后,安德鲁向不远处的李维鞠了一躬,“领主大人,您面前的这些人便是我们领地最为超卓的猎人,他们每一小我都有着凸起的战绩。比如我后边这一名父老……”他挥手指向本身身后的一名头发发白,但看上去精力奕奕的白叟,“他名为班森・灰岩,年青时曾参与过一场针对龙的围猎,并构造了此中的圈套制作,这些有一半的人是他的弟子。他但是我们灰岩领曾经的高傲。您的父亲,也曾昌大的欢迎过他。”

之前他坐在这张坐位上,只是在扮演另一小我罢了。

他朝李维鞠了一躬,以后还是腰杆挺直的站着,那剃刀般锋利的眼睛摆布核阅,整小我有一种宗师般的气场微风采。

对于这一点,哪怕之前的“花花公子”李维,也心存敬意,经常为本身的不尽力而羞怯忸捏,乃至常常对着这枚族徽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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