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再遇赵云(求推荐收藏)[第1页/共3页]
这是多么的古迹!
此时讨董之战已结束,北平军无战事,赵云闲不住,每天凌晨都要率着部曲在蓟城郊野平原漫步一圈,其一为巡查有无贼寇,其二为遛马。
公然不愧为奋武将军之子啊。
公孙白望着门口保卫脸上严峻的神情,不由一阵腹诽:特么的,老子是来给你们送衣甲的,不是来打秋风的。
背后的众白马义从轰然大笑。
只见一名十五六岁的少年策马疾奔而来,手中的长枪舞得呼呼生风,时而如蛟龙探海,迂回百折,时而如猛虎出洞,枪若奔雷,时而如天女散花,枪影点点,只看得世人目炫狼籍。
唰唰唰!
在他身后的白马义从,严格上来讲,应当称之为子龙义从,乃常山郡中精选出的精干儿郎,跟从赵云一同投了公孙瓒。
不一会,又是一阵呼啦啦的响动,虚空当中掉落了一件接一件的精制皮甲,整齐的堆放在大帐一角。
公孙白望着体系的进级体系,俄然感觉一阵头疼。
奔驰在步队最前的那人,身长九尺,手提龙胆亮银枪,跨骑照夜玉狮子,恰是白马义从中的百人将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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顷刻间,他蓦地呆住了,手中的长枪竟然忘了收回,呆呆的谛视着赵云,恍然如梦,身子不觉微微颤抖起来。
凌晨,安好的幽燕平原如同一幅赏心好看标画卷,金色的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在大地上撒落一抹奇特的光辉,金色的晨光和尚未消褪的晨雾构成一片云蒸霞蔚的风景,掩映着满地的青青草色、晶莹的露水,另有落拓的马匹。
我勒个去,把大爷当甚么人,老子兵甲体系在手,还能看上你的几件破皮甲不成?
晨雾当中,传来一阵诡异的喊杀声,声音极其宏亮,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不过光荣的是,公孙白仿佛对这些成品皮甲并不敢兴趣,白手出来,又两手空空的出来。
毕竟,白马义从中的马队,大家职位都堪比浅显军队的百人将。
呼啦啦!
颠末半个月的时候,将士们已知公孙家又有一名公子插手了北平军。而公孙白率百名步兵器阻截四百多名黄巾军,以伤十数人的代价几近全歼贼兵的战绩,几近是颤动全军。再加上奋武将军竟然为了庶子而软禁嫡子七天,更令众军士对这位传说中的五公子心存畏敬。如许一来,北平军中熟谙公孙白的天然不在少数。
栅栏的入口,守着几个军士,见是公孙白,不敢禁止,只是恭声道:“五公子来了。”
“豁~哈~嗬~呀~嘿~杀~”
大营东北角落处,几个营帐和栅栏围起来的一块大大的空位上,上百个兵士正在缝制着皮甲,细心看畴昔这些兵士都是老弱病残,上不得疆场的那种,只幸亏这边做了后勤,阐扬一点余热。
公孙赤手中的长枪如同毒蛇普通探出,又快又狠。就在长枪刺出的那一顷刻,他看到了面前的大队人马,接着他就看到了赵云。
“那是公孙五公子。”
这衣甲都是节制发放的,但是常常不免有各级军官前来打秋风,索要皮甲。给吧,本身要受惩罚;不给吧,面子上又欠都雅,尽是获咎人的事。
或许,毕竟有一天,他身边会虎将如云,甲士如雨,不消亲身提刀砍人,但现在他只是戋戋一个百人将罢了。在这兵荒马乱的乱世,如果本身本身没点技艺,略不谨慎便会被人一刀咔嚓掉,运气好再穿越一次,运气不好则是身故道消。以是,公孙白一向很尽力。
只是七八天的时候,这个十四五岁的公孙公子的骑术仿佛已超出他们这些在马背上长大的精干懦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