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二章 酒佬[第2页/共2页]
“切,罪有应得”。何乐乐不觉得然的说。
秦天的人也很惊骇酒佬,实在是太能打了,的确就是逃亡之徒,传闻这小我被玉墨客给洗脑了,他说本身已经是个废人了,是玉墨客给了他一次翻身的机遇,要竭尽尽力酬谢他。
“你们男生真恶心”。何乐乐嫌弃的看了我一眼。
“嗯?正宗?不正宗?”我不解的问。
“哦?那我等候哦,我喝了这么多年的卡布奇诺还都是假货?”我笑着说。
“抱愧,卖完了”。办事员说道。
不过我跟何乐乐说好了,要先去踩踩场子,看看酒佬的店是甚么模样的。
这家网咖内里人很多,大多数都是社会上的混子,跟他们比拟,我们的打扮还算是比较浅显的,大众化吧。
听完后,我嘘了她一下,随后朝网咖的办事员喊道:“来两杯卡布奇诺”。
“当然,你在内里喝的卡布奇诺都太甜了,不是他真正该有的味道,偶然候我可觉得你现磨一杯最正宗的卡布奇诺”。何乐乐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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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佬这小我我还没见到过,不过我已经探听到了,这小我在断桥饭店和网咖看场子,两个场子挨在一起,本来是秦天的,但是现在被玉墨客给领受了,玉墨客的场子多了,天然要把人分开来办理。
玉墨客身边最短长的打手叫做方刚,外号酒佬,在乡间那一代挺驰名的,现在二十岁出头,血性方刚,特别能打,是一个秃顶,秃顶上满是伤疤,传闻是暮年混社会时被人打的,最后捡了条命。
我跟何乐乐去的时候还是挺低调的,实在酒佬底子不熟谙我们,即便其别人熟谙,也很难想到我和秦天会联手,不过我和何乐乐还是鸭舌帽加玄色口罩的打扮进的网咖。
“贫”。何乐乐说了我一句就不说话了。
.......
如许一个能打且忠心的人,是一颗骇人的獠牙,必须拔掉他。
听完后,我和何乐乐相互看了一眼,心领神会的朝那边看了畴昔,酒鬼,比我们设想的要壮的多.......
这小我特别能喝酒,不管如何喝都喝不醉,在乡间的名号传了好久,被人称作为酒佬,越喝越复苏,越喝越能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