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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见我多妩媚》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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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要完[第2页/共3页]

等他们再谈笑出来时,门口守着的李江,再次见地到了世人对李信的喜好。心头,又升起激烈的情感,焚得他眼底发红,妒忌万分。

他让人去找红漆,又在玉佩传回击中时,刺啦一声,撕下袖上一块布条,用玉佩重重压上红漆,把红漆上烙出的刻痕,印在了撕下的布条上。众位围观下,看到李信已经在布条上印下了几个篆文大字,听他道,“阿南拿着这个布条,明天下山,找识字的人问一下,这玉佩上写的到底是甚么字。”

李信否,浅笑,“不可。此次劫来的东西不能碰,我要留给知知做嫁奁。”

有不解的问,“那‘舞阳’又是甚么意义?”

李信笑而不语。

“好啊,”李信答,“要多少?”

李信在这十来人里,春秋算是最小的一拨,只要十五岁。论边幅,论才学,都不超卓。走在一群青年中大哥年中,挺不打眼的。

要完。

李信天不怕地不怕,在陈朗眉头皱成川字时,他还摸了摸光滑的下巴,笑道,“敢啊。”

闻蝉半睡半醒,抬起脸来,冷不丁看到一个黑影坐在床头,吓得一声尖叫,连连拥被后退。

在这群兄弟中,李信与谁都能说到一块去,他脾气风雅,不拘末节,于小处,又不揭人短,又公道。固然这帮兄弟没定真正的老迈是谁,但大部分人都模糊把李信当作老迈,即便李信向来不认。

一人突想起,“对了,我从这些人手里,搜出好多竹简来。”

此次劫车事件,是世人瞒着李信做的。想给李信一个欣喜,送一个大肥羊给李信。

李信不动声色地察看一屋子人的眼神:有的不平气,感觉既然抢了,就是该享用;有的心怯,怕惹来后患,他们也就是小地痞罢了;有的无动于衷,不感觉放了如何,也不感觉不放就如何。

李信笑一下,“一个县名。”

有人看到讨喜的开门少年,咂一下舌,“李小郎,你这是弄啥咧?咱都是地痞窝了,不兴你这拜天皇老子的架式啊。”

“阿信,还记得我明天跟张东的赌吗?我俩有点忘了。”

他们走向一间屋子,槅扇外站着两个小郎谈天,看到他们出去,赶紧拉开门。此中一名少年,缩着脖子,笑起来映着雪,煞是明朗。此少年眉清目秀,在一群五大三粗的男人中,颇称得上“冷傲”。看到众头头过来,他机警地拉开门,给老迈们问好。

一帮地痞,一个比一个胆小,没法相同了。

一众愣头青中,陈朗就感觉李信稍有脑筋。然听少年此心不在焉的话,陈朗点头:未曾读过书的人,公然见地少很多,想事情也是大大咧咧,甚么都不怕,真不是功德啊。

“知知是谁?”

为甚么她只是睡一觉,就多了一个“知知”的奶名?!

陈朗温馨如鸡。

李信认得简朴的字,但他常对人说的,直接就是不识字。

就算是匪贼,就算是地痞,他也想像李信如许人见人爱啊。

他这么一说,世民气神一放,想确切是这个事理,又开端谈笑:

“我熟谙‘舞阳’二字。其他字不认得。”

李信最后才赶到。

少年只被她的尖叫声吓得肩膀动了下,“知知,别怕,是我。”

陈朗是统统人里,书读的最多的一个青年了。原想考取功名,然父亲胡涂,迷上赌-博,输了家业。二老去后,家徒四壁,陈朗家中却另有一妻一女等着赡养。陈朗走投无路,只好偶尔做做劫匪,布施布施本身的家室。在统统大老粗中,陈朗一向是智囊型人物,此时便感慨,“之前阿木看到那行车马,非说我们一个多月没赶上肥羊,想欢畅欢畅。没想到等来的,或许不是羊,而是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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