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我叫欢欢[第2页/共2页]
至于我,我就悄悄的看着他们两个秀恩爱,悄悄的看着男人分开。
他们做完功课,每次都会来找我玩,此中他们最喜好的,就是丢飞盘让我去捡。
不过欢欢这个名字,是姐姐起的。
还是当狗好啊,没有那么多的烦恼,只要快欢愉乐的生活着就好,固然在我心中,或许还是有一部分是希冀能够成为人类的,但是那样太累了,我只要做好一条狗,学坏卖萌撒娇逗仆人高兴,就好了!
不幸邻居又要经验哈士奇,又要被老婆经验,在经验与被经验的身份之间不断切换,将近把他搞崩溃了!
一想到这,我就感觉浑身的汗毛都立起来了,变成人的打动全无。
为甚么我叫欢欢?
又要有很强的进取心,又要有甚么虚荣心耻辱心,混得好的人能够标新创新,混不好的人只能随波逐流,并且不管混得好混不好,都要有本身的孩子,这些孩子从小就要被家里寄予厚望,但愿他们能够成为有效的人才......
哦天啊,隔得老远就能闻到那家伙身上的汗臭味,我可不想啃一嘴泥归去!
比如姐姐想要喝果汁,弟弟二话不说就跑去买。
问我恋慕他们的糊口吗?
是的,就是一脚!
当然不恋慕。
这可不是我在吹牛,不信你听我说,就比如隔壁野生的那条哈士奇,我听邻居说过,它们家的哈士奇实在太傻了,如何教都教不会,不但随地大小便,还喜好咬沙发咬卫生纸咬各种百般的东西,乃至连私房钱,都被它找到,咬的粉碎。
但是没有体例,谁让我是他们家的宠物狗呢?
我感觉它们一个个都笨笨的,一点都比不上我。
时候啊,就在我万般享用的糊口中,一点一点的流逝着。
大狗见到我体型肥胖个子不高,觉得我很好欺负,并没有畏缩,为了将它赶走,我不得不阐扬出我的气力,用我标致帅气又富丽的一脚将它踹的没有半点脾气,夹着尾巴逃窜。
我的气力,就是这么强!
别看我如许,但我但是很爱洁净的,都说宠物狗遍及怕水,不爱沐浴,但我却完整没有这类感受,我感觉热水冲在身上暖烘烘的,多舒畅啊!并且另有仆人亲身为我沐浴,打上香香的浴液,不晓得享用这类感受的狗,真是太可惜了!
我走进别墅,看到老婆正在为丈夫清算衣角:“身为老板,你可要重视好你的形象,领子翻着,扣子也不系如何像话?我可不想被别人说,阿谁蓬头垢面的男人是我的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