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没有什么不同[第2页/共2页]
不过在警车上,坐在前排的警官也让向坤放宽解,他们看过杂货店门口的监控了,他这妥妥的合法防卫,不会有事的,去做完笔录,便能够返来了,还问他身上有没有伤,要不要先去病院查抄一下。
不过或许是因为昨晚才方才从饮血后的甜睡中醒来,对于鲜血的需乞降巴望并不激烈,以是他能够很轻易地节制住本身的打动。
向坤感受了一下,再次必定,人血和兔子血,并没有甚么分歧。
“打110,打120,叫救护车!”
差人和救护车很快便赶到了,那被向坤一拳捶晕畴昔的凶徒固然一向没醒过来,但仍然被杂货店老板和赶过来帮手的街坊领居拿绳索绑得跟粽子似的。
在把行凶的暴徒放倒后,向坤赶畴昔查抄被捅的那对小情侣,两人身上血迹斑斑,躯干和四肢都有多处刺伤。
向坤天然不肯意去病院,并且他也确切没有受任何伤,下楼后一记飞踹加上一拳那凶徒就GG了。
对警官和杂货店老板的话,向坤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回着,除非直接问到他,不然他也不插话。
至于那凶徒,鼻梁骨必定断了,应当另有点脑震惊,不过也没有生命伤害。
向坤也是松了口气,当时第一拳下去后,诚恳说他真是有点不测――对本身的拳头力量预算不敷,那凶徒全部脸都仿佛被砸懒了,整小我刹时软了下去,他第一反应还觉得本身把人打死了。
这是一种身材本能的反应。
很快人都被救护车载走了,包含那凶徒在内。
却没想到,那家伙明天直接带了刀过来行凶。
警官之以是会这么问,是因为向坤身上沾满了鲜血,不但双手,连脸颊和嘴角都有,乍看起来仿佛比被被救护车载走的那三位还惨。
按理说,那样的环境,就算真的一拳把人打死了,应当也是合法防卫无疑,那凶徒倒地后第一反应但是去捡刀,这一点杂货店老板以及杂货店门口的监控都能够证明。
向坤和杂货店老板,都一起去警局,做一下笔录,他们俩都是目睹证人,特别是向坤,还直接放倒了凶徒。
这尝试性的“一口”,让向坤微微放下了心――比拟起兔血来,人血并没有让他产生甚么特别的感受。
第十八章没有甚么分歧
在分局里很快地做了笔录后,那名把他们载来的警官便安排人把他们送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