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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朝纪事》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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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富贵之险[第1页/共5页]

有人坚信不疑,就有人不信:平凡人家结婚,还须得合个八字,找城西的瞎子算个良辰谷旦呢,皇家有这么不讲究?

纤腰只一握,腰间垂下来白玉组佩,串以金丝银线,陆靖华一起行来,姗姗莲步,竟无声气。

依礼,皇后先拜,后起;天子后拜,先起。以是这声“拜”无疑是说给陆靖华听的。这一套流程,陆靖华都已经演练过千百遍,这时候听到号令,不假思考,略略侧回身形,盈盈下拜。

姚太后当然晓得式乾殿走水不是陆靖华的手笔,她没阿谁本领,也没阿谁胆量,只是气头上仍忍不住把罪行都归于她――就不该为了保全天子的面子草率定下来,太后想,早晓得……还不如让陆靖华消逝呢。

之前陆靖华给她的印象不算坏,是个天真朴素的小女人,不算太机警,但是也不傻,也能明哲保身,也能随波逐流,出了事,另有站出来的勇气。但是自从传闻赏春宴上谢娘子突发恶疾以后,虎魄对她的观点就变了。

虎魄不说话。她在宫里见地很多了,晓得这世上纯粹的巧归并不那么多。就比如永巷门以后,华阳公主被挟持,宋王的挺身而出;再比如谢云然的病发――赏春宴上谁都能够出事,为甚么恰好是谢云然?

他背后是青庐。

――这也是永巷门不了了之的启事。

“出去。”她说。

“幸亏有华盖。”虎魄略略昂首,华盖上丝络垂了下来。

厥后的每一天,都像是在火上烤,不晓得祖母会有甚么后着,会不会横生枝节……都没有。终究到了明天,陆靖华长长叹了口气,外人看来的风平浪静,在她内心,无异于翻过九九八十一难。

鲜红,有模糊的腥味,天子固然没有杀过人,也一向秉承君子远庖厨的传统,但是他见过血。

昨晚草草礼成以后,天子就屏退世人,细心查问陆靖华――大喜的日子,帝后这“内室之乐”,怕是前无前人,后无来者。

没有任何人轻举妄动,包含太后身边的首席女官虎魄,一举一动,无分歧适礼节。陆家固然不是百年书香世家,也是伴随元家一起发财,繁华有好几代了,最粗浅的礼节,不会弄错。

“太后厚爱。”这句话陆靖华不能不答,轻启朱唇,声音很快淹没在风声里。

――上位者并不会心识到,她一时的心血来潮被故意人操纵,会给别人带来如何的没顶之灾。

要她说,当初式乾殿走水,谁晓得是如何回事。

这大抵就是传说中的“千夫所指”、“如芒在背”,她像是被困在笼子里的兽,被围观,被攻讦,而无从摆脱。

长御是宫女之长,太后派虎魄来充当长御,是很给陆家面子了。

以后,以后就没机遇了。不管是陆家还是陆靖华都让人挑不出错来,谢云然的不测只是不测,没根没据的,谁都怪不上。昨儿大婚,已经到这个境地了,没法叫停,就算她豁得出去不要脸,皇家也还要脸。

神不知鬼不觉,绣衣的背后,一个血染的“厉”字,鲜红到近乎狰狞。

天子拜了下去――在没有更好的挑选之前。

或许另有今后……或许已经没有了。

但是退一步想,是母子之争,不是父子兄弟,太后再大的野心,也不成能撇开天子,本身称孤道寡。太后没有别的孩子,天子是先帝独一的子嗣,以是即便争权夺利,也有个底线,不至于兵戎相见。

陆靖华穿的大严绣衣。斯时婚仪,红男绿女,便是天子也不例外。陆靖华这身衣裳,宫中织女赶了整整半年工,精彩自不必说,色彩也鲜妍,新绿似初春,一树如花开。衣上绣的雏凤朝阳,霞光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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