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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士大夫的非人生活》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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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争琴[第3页/共3页]

声音很好听,郑朗内心却叫了声不好,这个东西放在那里无人过问,代价会一落千丈,就怕有人哄抬,一哄抬,代价就会当即扬起来。如果抬到一百五六十金,莫非为了这把琴,不顾字,不顾路上吃住用费,乞食回家去?

恰好让老宋回家取壶,趁便带钱将它盘下来。

在宫中说要赐给郑朗一令媛,那是王曾与曹操纵不在,若在,老太太会很自发,哀家不开这个口!

实在老太太对他学不学书法,底子没有在乎。

那有那么轻易登科的?

兄弟二人此时才二十出头,兄长苏舜元xìng格慎重一些,老二苏舜钦xìng格却非常豪宕,不但字有新意,这时候复古风潮还不大,但是苏舜钦已经与穆修好等人开端在鼓吹古文古风诗歌,很多豪俊多从之。又因为有才华,被父荫为太庙斋郎。苏舜元也谋了一个小吏。但官职皆不高。

恰好宋伯返来,先将那把琴买下来吧。与店铺掌柜讨了半天价,不是郑朗讨的,让四儿与江杏儿去还价还价,他就站在边上听,好不轻易将代价压到一百金。俄然听到耳边说道:“那把琴我要了。”

算是“本身的人”,因而让他按法措置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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