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他就是一个疯子![第1页/共2页]
孔德昭神采突然一变,弩箭当即对准。
像是鹿,又像是羊,归恰是很大只,动得很慢。
余笙笙后退一步,刚才憋住的气味才缓过来。
但他们穿的衣服,和最前面阿谁男人一样,应当是一伙的。
余笙笙转头看,公然又有了!
她之前在乡间时,也曾猎到过一只兔子,当时候真饿啊,本来想扒皮吃肉,但和此次一样,看到活的,亲手抱在怀里,就再也不忍杀。
她内心闪过好几个动机,沈之渊好端端的,派人抓她干甚么?
身上都有分歧程度的伤,或弩箭伤,或是刀剑伤。
余笙笙方才射出的箭。
一气呵成,利索得令人乍舌。
孔德昭僵着抱着兔子,看着她微乱的发丝,泛红的脸,喉咙轻滚。
猎物未到,血腥味先飘来。
“不是打猎吗?如何还猎上活物了?”他问。
毛茸茸的柔嫩触感,在他掌心细柔摩擦,像俄然翻开影象的闸门,埋藏在内心最深处的事,澎湃如浪,刹时囊括了他。
连续三次,次次射中。
已经痛得跪在地上,浑身颤抖。
“喜好,”余笙笙嘴角带笑,“多敬爱。”
余笙笙也猎奇,隔着有点远,又有树木遮挡,实在不晓得是甚么。
她再次张弓搭箭。
不异的是,最后一处伤,都是箭伤。
一拔箭,二捂嘴,三拖走。
是沈之渊本身的主张,还是别人的意义?
眼看猎物将近逃脱,她仿佛回到在乡间打猎的时候,那股毫不能让猎物逃脱的劲儿上来,她把兔子往孔德昭怀里一放,拿起弓箭对准猎物。
孔德昭眼睛晶亮,镇静比刚才更浓。
她不认得。
孔德昭没笑她,也没见怪,表示部下抬到她身边。
那是人!
余笙笙发觉他的目光,垂首没有与他对视:“世子,民女失态了。”
余笙笙偏头看他,眼白充满血丝。
话音落,远处传来一声呼哨,和之前孔德昭吹得很像。
前次来猎场,一箭未发,却被冤枉成凶手,直接被带走,成了她的委曲和心魔。
余笙笙箭射出,男人的刀也到了。
“想不想看看,你射中的猎物是甚么?”
“世子,把兔子给我吧。”
余笙笙扭头看去,那边树木掩映下,有猎物在动。
她的脸冲动泛红,用力抿唇,节制想要喊出的打动。
此人前面另有两具尸首。
料想中的痛感没来,有甚么溅到脸上,有点烫,有点腥。
她放下弓箭,从布褡子里拿出一只兔子来,乌黑的一团,软软的,毛茸茸。
他一起被抬来,一起滴下血,落叶、草丛上,皆是他淋漓的血。
余笙笙没重视到他的窜改,专注把箭射出去。
刚抱返来养的时候,齐牧白也曾问过她,是不是喜好兔子。
疯子,他就是一个疯子!
孔德昭也不活力:“放心,不会再有刺客。”
余笙笙摸摸额角,是血。
三个披着植物皮缝制裁缝服的人!
她面前有点发黑,身子一晃,下认识扶住树,喉咙里涌出甚么东西来,她节制不住,哈腰呕吐。
“哧”一声,她的箭擦着男人的肩膀飞过来,豁开一条血口儿。
再次放手,中了!
寒光闪闪,余笙笙一闭眼。
孔德昭一指声音来的方向:“你看。”
她脸上的赤色退净,心像被刹时沉到无义深渊,浑身的血液都似凝固。
孔德昭看到兔子,眼神一愣,呼吸停滞一下,握着弩箭的手,微微抖一下。
孔德昭身上突然被放了只软兔子,不由自主一僵。
唰一下,远处的猎物回声倒地。
孔德昭握着弩箭的手微松:“喜好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