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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部队大院》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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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老兵安个家 第三十四章 交流[第2页/共3页]

“住不风俗,也看不风俗。”

白叟被殷玲笑得有点难为情,红着脸说:“你别笑,我讲的是实话。乡村人到城里来,大多数是想赚几个钱,归去改良改良糊口前提,想悠长与城里人一样过日子的也有,但是未几,并且主如果年青人。啥事都要两面说,外出打工的人有赢利的,在家干活的人也有发财的;外出的人有混得不如何样的,在家里的人也有过得挺津润的。俺庄老梗家的顺子去深圳打工,不想再回乡村干活,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找了一个四十多岁的有钱女人当老婆,老梗打电话对他儿子讲,人家的儿子都是娶个媳妇,你倒是找了一个干妈,今后不准你和阿谁老娘们进我的家门。另有俺庄大头的媳妇菊花,到上海给人家干了一年的活,厥后竟然跟着别的一个男人跑了,大头爱面子,还不肯承认,说他媳妇没有跟着别人跑,只不过是在与别的男人过日子去了。我感觉,人有甚么本领就干甚么活,想干甚么活你得先学会干这类活的本领,长了一副驴脸就不要去混吃马料,有骆驼的身材也不要在羊群里受委曲。三百六十行,种地能称王。哪小我哪一天不用饭?农夫的本职就是把农活干好,现在乡村耕地少,劳动力多,又喜好使唤这机器那机器,有活不愁干。有些年青人出来见见世面,找些活干,按说也应当,多数人还是该当把地盘种好,把猪羊养好。乡村要想拴住心、留住人,关头是上边的政策要仇家,如果面朝黄土背朝天,辛辛苦苦几十年,还没有几年打工赚的钱多,人们当然都要往外跑了。”

“不,过几天我就要回乡村故乡去了,我儿子送我归去。”白叟说,“我对我儿子讲,归正你也退休了,带着媳妇还是回乡村去住着算了,古时候宰相丞相那么大的官,最后还要告老回籍,何况我们这些凡人呢!城里买一套普通的屋子要好几百万块钱,乡村花个十万二十万块的便能够建一所很好的砖瓦房,冬暖夏凉,比楼房住着还舒坦。城里买一台汽车传闻也要十几万几十万,在乡村买一台小‘手扶’,只要几千块钱,能犁地能拉人,比那些‘笨死’“笨活”,‘饱马’、饿马’,几十万块钱一辆、几百万块钱一辆的初级汽车好用多了。”

“汪泉。”

白叟有七八十岁的模样,个头不高,身材肥胖,脸上几条深深的皱纹在脸上钢丝一样地伸展着,乌黑的面孔应当是老天爷奖赐给耐久处置田野体力劳动者的徽章。

“是吗!你儿子叫甚么名字?”

殷玲听了白叟的话,乐得笑起来。“您发言真成心机!”

糊口区中间广场的四周栽种着参天的杨树,高大的树冠把光辉的阳光切割成大大小小的金色碎块,抛撒在人行道的座椅上和地砖上。殷玲在一个浓荫下的座椅上坐下来,摊开手中的书,漫不经心肠翻了几页,却全然不知书中所云,与其说是她在看书,还不如说是书在看她。

“分歧意,他们主如果放心不下孩子,我对他们讲,子孙自有子孙福,还用得着你们一辈子为他操心吗!”

“他不但今后买屋子,现在还管着建屋子。”

谭森这一段时候放工回到家里,除了洗衣服、搞卫生,还要做饭、陪殷玲谈天,时候紧,任务重,事情虽不能说是很名誉,但是很艰巨,每天都是累得腰酸腿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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