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有人白袍负刀入客栈[第2页/共3页]
李默兰单独一人走入了堆栈中,将那神游天外的堆栈老板给蓦地惊醒,老板看着这个因为白日的雨水而导致身上湿透并且尚未完整枯燥的少年,有些迷惑。按理来讲如许的孩子总不至于一小我来堆栈住下,总该有父母伴随,但是老板左看右看瞧了半天,也没看到甚么人跟着一道出去,才不肯定的问道:“孩子……住店?”
李默兰如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说着,他指了指桌上那一坛黄酒。
少年看着青年,大抵是因为很有好感,因而说道:“一会儿,一起喝一杯?等掌柜从厨房出来,再问他要一个碗。”
何醒歌暴露惊奇的神采:“的确如此,小兄弟你可真是眼力过人。”
李默兰正非常风趣的把头伸到小碗的边上,一点一点的用舌头舔着碗边上的酒液,俄然感遭到有人出去,顿时闪电般的把脑袋缩了归去,然后非常安静的抬开端,仿佛方才甚么都没做一样。
李默兰微微一怔,先是瞥了一眼对方背后暴露的刀柄,模糊明白了对方在修行些甚么,然后暗想对方竟然也是和本身一样属于无父无母的孤儿,又极其类似的被人给捡了归去扶养长大,顿时就有些感同身受,继而生出一些好感来,只是对方明显又比本身好运的多,起码他家是座山,一座山总不会和黄泥村一样平空消逝吧?
很少有穿戴道袍的羽士会带着兵器出行,当然那些修道者是除外的。
晚风从堆栈外吹来,还带着潮气,格外清爽,只是李默兰身上湿答答在天然舒畅不到哪儿去,未几时,堆栈又有一客登门而入。
李默兰的重视一下子就被这个红色道袍的青年给吸引了,倒不是因为他长的多么帅气亦或者说此人多么眼熟本身曾经见过之类的,而是因为这个白袍青年的身后背负着一把铁刀。
李默兰单独一人看着堆栈外的人间炊火风景,像一个百岁白叟一样满心感慨又沉默不语。
过了一会儿,酒已经呈上来了,毕竟酒是现成的,熟牛肉还要再烫。李默兰没有筹办如同白日那样酩酊酣醉大口喝酒,而是把黄酒从坛中倒入了碗中,然后小口小口的抿着,咀嚼着这被老头儿李不争誉为天底下仅次于槐花酒的好酒的味道,那天然和白日在城北小酒坊中喝到的味道没甚么大的辨别,只是行动不再那作死般豪放罢了。
李默兰想了想,问道:“你是修道者?”
人间八成的修道者一辈子止步在悟道境。
“正在厨房里忙活。”李默兰惊奇于此人对本身的称呼,三年半的行走尘凡天然碰到了很多人,但是根基上见面喊的不是“小孩”“孩子”“小娃娃”之类的称呼,就是“小崽子”“小王八羔子”“小鬼”如许带着歹意的称呼,从没有人会以“小兄弟”相称,如此有礼的人的确是未几见的,李默兰深思一下,大抵面前此人算一个,一年前阿谁带着侍女名叫公羊御柳的白衣公子算一个。
堆栈是在浔阳城内随便找的,浔阳城在这蛮夷偏僻的北海以北,虽说气候还算勉强,但是毕竟没有甚么能够作为高傲的特产,能够说是毫无特性的小城,外来的商旅天然是少之又少,故而城内的堆栈实在并未几,多数在闹市街头左拐右折才气遇见一家,并且还是比较清冷的那种。
来着是一个穿戴红色道袍的青年人,面庞也算俊朗,挂着淡淡的笑意,最首要的是给人一种驯良可亲的感受。
紧接着他俄然想到,面前这个叫做李默兰的少年只是一个浅显人,并不是修道者,天然对于这类神仙人物只要猎奇而没有体味,会如许仿佛也是普通,因而说道:“我的境地,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