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三年后[第2页/共3页]
“此次不是偷东西被现了,此次是老夫终究鼓起胆量摸了一摸村里小娘皮的屁股,被他男人看到了!”
老青牛背上,李默兰有些无法的自语道。
“徒弟啊,您这一绝世剑神仙物,如何老是给人追呢?您这一身武道虽说用来偷鸡摸狗是不太好,但是老是被人抓着也太丢面子了吧?”
“您不是说过北海武道无后了吗?除了我的话。”
格登格登的牛蹄踩地,恍若马蹄声不竭。
这归程里,李默兰跟着老头儿又去当初被追着砍的阿谁小村庄漫步了一圈,当天夜里死性不改的山羊胡老头儿就又去把那户人家的熟牛肉给偷了出来,和男孩坐而分食之,然后又呈现了新的题目了。
“徒儿这但是由衷的佩服……”
这个算不很多大,也没甚么出奇之处的小城,叫做浔阳,也就是大山里头那些木棉镇上的人常常所说的浔阳城。
只要醉意盎然的公羊御柳仿佛是真的信赖了,大声拥戴,好似真的把面前的粗布衣肮脏老头当作了那真正的北海剑仙,一番夸奖吹嘘,佩服的不可,还说甚么能与北海剑仙一同喝酒吃肉,乃天大的福分,将来还能作为茶余饭后谈资吹上一辈子甚么的,让醉酒老剑仙欢畅的不可。
“没时候解释了,快让老夫上牛!”
“这评价可真的够高啊,我呢?”
“那小娘子就没转头扇您白叟家一巴掌?”
李默兰顿了顿,细心的在心中阐发了一下,然后说道:“他这么年青,又这么深藏不露,较着是修道中人。”
李默兰沉默很久,拍了拍身下的小青,然后转头看向枯酒诗。
白衣公子和他的小侍女要云游北海,明天夜里,醉醺醺的公羊御柳在酒醉中扬言要看遍全部北海天下,一把折扇闲逛来闲逛去,最后啪嗒一下掉在了地上,还是黄鹂儿帮他捡了起来,然后一下子敲在了醉公子的脑袋上,没好气的骂了两句,才让这浑身酒气的家伙住嘴。
这类话那个会信啊,那不就是说胡话么?
远处模糊能够看到一个小城,城不大,更是没甚么所谓的城墙,那些飘香的酒坊,平淡的茶坊,没甚么人颠末的杂货铺,林列成群,闹市的街头熙熙攘攘,来往火食不断,有几分热烈。
“那是天然,老夫年青的时候,不说引万千小娘子尖叫,风骚俶傥那是当仁不让,人间有几人能和老夫一样一人一剑走天下,杀尽了作歹的修道中人?修道之人在凡人眼中是甚么?是仙啊,是那长生不老活了几百几千岁的神仙啊,但是在老夫眼中是甚么?土鸡瓦狗矣,何足挂齿。”枯老头儿恬不知耻道。
“娘的,又是你!”拿着把杀鸡刀的精干男人爆出一阵吼怒,回荡了老远。
……
……
“他们是真的醉了啊。”黄鹂儿无语道。
连土胚墙都没有的小城。
但是三年半,一万三千里路啊。
那当然联络不起来,那当然没人会思疑这故乡伙。
“本来如此,这便能够了解了!小青,我们冲!”
也算不得近乡情怯,实际上也就那样。
“醉生梦死,有救了。”
在阿谁时候,浔阳城在镇上的人眼里,包含黄泥村以及村里的李默兰眼中,这浔阳城那可就是繁花似锦的多数会了,但是毕竟人是会变会生长的,看到了不一样的风景,看到了不一样的天下,连眼界也就跟着变高了,眼下这座当年心目中的多数会,也逐步的小了很多。
“大抵是修道者吧。”
只要李默兰远远的望着疯言疯语的枯老头,暗想堂堂北海剑仙就这精致形象,委实说不畴昔,还是那些尘寰传说里的模样好,传闻北海剑仙唇红齿白俊朗不凡,手持龙象剑,醉里高歌斩恶仙,何其萧洒,如何让人能与这醉醺醺还不健忘偷窥小女人胸脯的糟老头子联络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