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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养这条锦鲤》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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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超长逃跑[第1页/共7页]

燕窝

作料须知

为政者兴一利,不如除一弊,能除饮食之弊则思过半矣。作《戒单》。

1:“鬓”字下部换“者”字

戒穿凿

前人珍并无海鲜之说,当代俗尚之,不得不吾从众。作《海鲜单》。

调剂须知

尹文端公,自夸治鲟鳇最好,然[火畏]之太熟,颇嫌重浊。惟在姑苏唐氏,吃炒蝗鱼片甚佳。其法切片油炮,加酒、秋油滚三十次,下寸再滚起锅,加作料,重用瓜、姜、葱花。又一法,将鱼白水煮十滚,去大骨,肉切小方块,取明骨切小方块;鸡汤去沫,先煨明骨八分熟,下酒、秋油,再下鱼肉,煨二分烂起锅,加葱、椒、韭,重用姜汁一大杯。

江鲜单

墨客美周公而日“笾豆有践”(1),恶凡伯而曰“彼疏斯稗”(2)。古之于饮食也如果重乎?他若《易》称“鼎烹”,《书》称“盐梅”,《乡党》、《内则》琐琐言之。孟子虽贱“饮食之人”,而又言饥渴未能得饮食之正。可见凡事须求一是处,都非易言。《中庸》曰:“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也。”《典论》日:“一世父老知居处,三世父老知服食。”前人进1离肺,皆有法焉,何尝轻易。“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后和之。”贤人于一艺之微,其善取于人也如是。

猪爪猪筋

凡人宴客,相约于三日之前,自有工夫平章百味。若斗然客至,急需便餐;作客在外,行船落店,此何能取东海之水,救南池之焚乎?必须预备一种急就章之菜,如炒鸡片,炒肉丝,炒虾米豆腐及糟鱼、茶腿之类,反能因速而见巧者,不成不知。

何谓耳餐?耳餐者,务名之谓也。贪贵物之名,夸敬客之意,是以耳餐,非口餐也。不知豆腐得味,远胜燕窝;海菜不佳,不如蔬笋。余尝谓鸡、猪、鱼、鸭豪杰之士也,各有本味,自成一家;海参、燕窝庸陋之人也,全无脾气,寄人篱下。尝见某太守宴客,大碗如缸,白煮燕窝四两,涓滴有趣,人争夸之。余笑曰,“我辈来吃燕窝,非来贩燕窝也。”可贩不成吃,虽多奚为?若徒夸面子,不如碗中竟放明珠百粒,则代价万金矣。其如吃不得何?

本分须知

鳆鱼炒薄片甚佳,杨中丞家削片人鸡汤豆腐中。号称“鳆鱼豆腐”;上加陈糟油浇之。庄大守用大块鳆鱼煨整鸭,亦别有风趣。但其性坚,终不能齿决。火偎三日。才拆得碎。

俗厨制菜,动熬猪油一锅,临上莱时,勺取而分浇之,觉得肥腻。乃至燕窝至清之物,亦复受此玷辱。而俗人不知,长吞大嚼,觉得得油水入腹。故知宿世是饿鬼投来。

暴者不恤人功,殄者不吝物力。鸡、鱼、鹅、鸭自首至尾,俱有味存,不必少取多弃也。尝见烹甲鱼者,专取其裙而不知味在肉中;蒸鲥鱼者,专取其肚而不知鲜在背上。至贱莫如腌蛋,其佳处虽在黄不在白,然全去其白而专取其黄,则食者亦觉索然矣。且予为此言,并非俗人惜福之谓,借使暴殄而无益于饮食,犹之可也;暴殄而反累于饮食,又何必为之?至于烈炭以炙活鹅之掌,刺刀以取生鸡之肝,皆君子所不为也。何也、物为人用,使之死可也,使之求死不得不成也。

(5)笠翁:即李渔,字笠翁、滴凡,号觉世稗官。清初剧作家。

戒纵酒

乌鱼蛋

事之是非,惟醒人能知之;味之美恶,亦惟醒人能知之。伊尹曰:“味之精微,口不能言也。”口且不能言,岂有呼呶酗酒之人,能知味者乎?常常见拇战之徒,啖佳菜如啖木屑,心不存焉。所谓惟酒是务,焉知其他,而治味之道扫地矣。万不得已,先于正席尝菜之味,后于撤席逞酒之能,庶乎其两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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