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合宿[第1页/共2页]
白鹿软磨硬泡了好久,司徒凌枫死活都不肯送,也不肯换,乃至连锯一段都不肯,真是一个不敷风雅的男人。
“大师都是同窗,千万不能伤了和蔼,如果想比试,你们能够比测验成绩。”
“你好,同窗,我叫白鹿。”
上官靖仓猝点头:“不是金的,这是一柄钢枪,只是镶了一些金饰,铂了一层黄金而以。”
“要不,你锯一段送给我也行。”
“吝啬!你有两把,送我一把都不可吗?”
“是。”
白鹿没等人家同意,已经捧起一柄黄金鬼头锤,一脸沉醉的用脸摩挲着:“我好喜好你的锤子。”
餐风露宿让她的侧脸看起来多了一丝蕉萃,但是却无损她的斑斓,本来一丝不苟的发髻有些混乱,却平增了一丝娇媚,文雅白净的玉颈让男人忍不住想一亲芳泽。
“小夜,你今后会是一个好老婆。”
福尔摩夜依托强大的推理得出告终论后,双目喷出了火,上梁太不正了,下梁才会歪得如此严峻,该死的老祸害,差点潜移默化教出一个祸国殃民级别的大祸害,还好现在只是小祸害,只要把腿打断,好好教诲应当还能挽救。
无夜二话不说,拽着白鹿的脖领子将他拖入了男生地区,并且还是离女生地区最远的角落里。
两个少年愣了一下后,隔空对视了一眼,毕竟少年心性,多少有点心高气傲,两人眼神皆闪过一丝不伏输之色,只要持续煽风燃烧,绝对会打起来。
“真的不可。”
白鹿略显绝望的点点头,俄然,他手指向司徒凌枫,猎奇的道:“如果让你们两小我比试一下,谁短长?”
这小子思惟异于凡人,上学还带着榔头,充气钻,甲由药等一堆希奇古怪的东西,最要不得的是他特别喜好招女生,那里有女生就往那里钻,如此恶劣的小子如果没人把守还不天下大乱?
白鹿虎着小脸:“我拿我们家家传五百年的手枪跟你换。”
无夜扭过甚看向白鹿,心跳刹时漏跳了一拍,仿佛洞悉万物的锋利眼神,邪气凛然的笑容,他就像站在骸骨山颠的魔王,孤傲,伤害,奥秘,却透着一股让女人欲罢不能的邪魅。
“我只是想去上厕所。”
“-_-!”
“小夜?”
无夜黑着脸一把揪住白鹿的脖领子,强即将他拖走了,这小子必然要伶仃关起来,不能让跟别人合宿,太伤害了。
无夜抓着白鹿的小辫儿,标致的双眸射出一抹凌厉之色,杀气腾腾问道:“你想去哪?”
“纯金?”
该死的小搅屎棍,再给他挑逗一下非打起来不成,无夜仓猝赶来救火……
快一个礼拜没有好好的沐浴,用饭,睡觉了,无夜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回家,然后舒舒畅服的洗个澡,美美的吃上一顿饭,再睡一个安稳觉,而不是呆在体育馆,盯着一个题目宝宝笨手笨脚的支帐篷。
“⊙_⊙”
两人手好的握了握手,白鹿不是一个拐弯抹角的人,万分等候的问道:“你的枪是金的吗?”
然后,白鹿不幸兮兮的住进了私家单间,体育馆的杂物房。
无夜放开了白鹿的小辫儿,嗤之以鼻:“少来!”
男人越是坏,女人越是爱,这类坏指的不是杀人放火,作奸不法,而是一种难以言表的气质,这类男人多数放荡不羁,伤害狂野,喜好拈花惹草,眠花宿柳,女人明显晓得他们非常伤害,却老是不由自主的靠近,哪怕晓得会受伤,却还是会奋不顾身的飞蛾扑火。
白鹿转过身,发明揪他小辫儿的公然是无夜,他立即暴露一副将近哭出来的神采,瘪着小嘴嗫嚅:“小夜,我,我就晓得你不会不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