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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花县令(gl)》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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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阴影[第2页/共2页]

现在我心无旁念,必然好好经验经验这群胎毛未落的小好人,小小年纪学掳掠。

“拦路掳掠,你目无国法。”我声音不高,倒是很怒,怒她公开掳掠,还理所当然。

“你好!”我规矩道。

“把那臭娘们活剥了,给我上!”那妇女一声令下,几个女孩跟疯了一样向我冲来,我只是左躲右闪却没有出招,恐怕手重会伤到她们。

心念一动,牙就痒痒,我在本技艺背上狠狠咬了一口,瞬时疼的只想抹眼泪。手疼,脚疼,腰也疼,快一个小时,连小我影都没见着。

“留下包裹,饶你活命。”就像在说,要走啊,有空来玩。

这是一个粗衣打扮,身材魁伟的中年妇女,她眼中划过惊奇之色时,我缩回了手。握手行动,今后用不上了。

她在我身上高低看了一番,目光停在我的包裹上,眼中闪过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令我很不舒畅。

我心神一沉,但并不惊骇,心说真是大胆,当官的也敢抢,小日子过得太安闲了吧。

像有人把我的骨头十足拆了去,才会令我认识清楚手脚无骨,跟着鼻息飘进一阵芬芳暗香,我被人揽腰扶起,来不及瞅一眼,就没了认识。

一小我走路,不免会萌发很多念想。死前,活后,连续串的场景事件,占了我大半个思惟。

此时,天气逐步暗淡,眼下的环境大不如刚才,山上树木瘠薄,乱石扎堆,河床边不再是洁净标致的卵石,取而代之的是麦秆垛,东一垛西一垛毫无整齐可言,偶尔有人从麦秆垛中收支,中间另有浓烟升起。

太阳就要西沉深山,我必须在入夜之前找到火食。上有太阳,下有河道,只要顺着河水一起向南,就会走出窘境找到人迹。有水的处所就会有人,人们凡是朝南聚堆居住,这是荒漠求生的原则。

邵竹雨,少竹雨,连发音都是一模一样,莫非这是上天成心安排吗?

刹时,我浑身僵冷,密密麻麻的尖刀雨点般地向我飞来,银光刺闪使我没法睁眼,我晓得或许是幻觉,可就是没法摆脱银光刺闪的暗影,我没法行动,乃至能感遭到那熟谙,可骇的砭骨冰冷。

格格,邵竹雨,另有另个叫民气醉的声音,三个女人,之间到底有甚么纠葛?

许是压根没把这伙人当作威胁,以是未曾绷紧警戒,不想她们却一而再的想要我的命。刚一转头,一抹银光直直向我逼来,这情境我熟谙,恰是一把小巧的飞刀向我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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