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千金(一)[第2页/共3页]
“我都毕业半年了,一点都不体贴我。”王丽芸嘟囔着嘴。
王丽芸听他们聊事情感觉实在无聊,从速见缝插针的插话出去。说:“锦平哥,我的诗登上《诗歌报》了,你想不想读一读?”
算起来,王丽芸已经暗恋林锦平有五六年的时候了,自从他做了父亲的秘书,她就感觉本身生射中多了一个“哥哥”。固然他比本身大了七八岁。可这么优良的一个男人,每天对本身鞍前马后、体贴入微,怎能不有点动心呢?
电话接通,王市长熟谙的声音:“小林,明天第一天上任?好好好,早晨到我家里用饭去,你阿姨和丽芸都想你呢!”
构造家眷楼的最深处,是王市长家的二层小楼。林锦平提着两瓶茅台酒和一盒点心,敲了拍门。
王市长并不认同,说国企还是要姓“公”不能姓“私”,不过能够先搞“承包制”,把产能和利润搞上去。
“真的,这么短长?甚么时候真要拜读一下。”
他明天已经被夸了不下十几次了,感受有些不美意义的低头含笑。“在……一个熟人的店里。”
“王市长!”
她把他设想成爱情小说中的男配角,他合适她对男人的统统胡想:高大,漂亮,知书达理,偶然候苦衷重重的模样特别令人沉迷,乃至因为有一个抱病的老婆而充满悲剧色采。他仿佛就是罗切斯特先生,而本身就是简爱……
上一次来,林锦平还是个秘书,市长夫人还管他叫“小林”而不是“锦平”,他还风俗被市长一家人呼来唤去的,可现在他就这么坐着夫人却在做饭,他感觉很不风俗,显得有些局促不安。
市长夫人用筷子夹了一块东坡肉放进林锦平碗里,笑着说:“瞧她阿谁模样,大蜜斯一个,谁敢要啊,锦平,要不你委曲委曲,考虑一下我们丽芸如何?”
林锦平想起之前的日子,王丽芸每天跟在本身身后,像个小mm,他没少陪她逛街买衣服。固然现在身份分歧了,他还是欣然承诺。
“爸,锦平哥说这周末带我去逛街呢!”王丽芸笑呵呵的说,一脸按捺不住的欢愉。
*
到了下午,办公室电话响了,拿起电话是市长的新秘书,说王市长要跟他通话。
林锦平刚到办公室不久,一个叫崔志奇的年青人敲开了他的门,他穿戴玄色夹克、带着金丝眼镜,看上去挺斯文。拿过来一叠人事手续给林锦平办理。
……
“锦平哥!你终究来了,我等你好久了。”王丽芸喜笑容开。
这时,王市长从楼高低来,见女儿几近是贴着林锦平坐着,心中一惊。他早就感受的到女儿对林锦平的这份特别的迷恋,之前林锦平还是他的秘书的时候,本身事情忙,常常让林锦平带着她出出入入的,两人常常形影不离,可当时丽芸毕竟还只是个孩子,他并没有放在心上。厥后林锦平去了江北县,他才发明女儿每日都要叨念林锦平几句。固然他常常感觉蹊跷,丽芸才二十出头,如何每天挂在嘴上的都是这个比他大七八岁的林锦平呢?
*
王丽芸心中洋洋对劲起来,又说:“我想考研讨生,做大学教员,您感觉如何样?”
林锦平点点头,他又聊了下比来国企搞股分制鼎新的这股趋势,说是不是能够在宁城尝试。
木门“吱呀”一声翻开,开门的是一个年青女孩――市长令媛王丽芸。王丽芸长得算不上标致,她个子不高,一张圆脸,留着微卷的长发,带着时下风行的大眼镜。厚厚的镜片下她的眼睛显得小小的,鼻子略塌,脸颊上长着几颗小斑点。可她毕竟年青,满脸的胶原蛋白,带着少女的娇憨感。她穿戴一身格子衬衫和牛仔短裙,衬衫外套着一个素色马甲,王丽芸是学中文的,算是个小才女,身上有几分文艺女青年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