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平生君莫负[第1页/共2页]
阎锦脚步不断,回道:“去给你找药,不会逃窜的!”
美。
宽广敞亮的屋子里,一儒衫老者正襟端坐,手握《孟子》,点头晃脑,劈面一群锦衣华服的少年端坐着,当真聆听。
阎锦脑中俄然闪过这么一个字,固然面前的男人一脸冷冽,极不友爱,固然她的脖子还被他拿剑架着,她还是晃神了。
慢悠悠的朗读声再次响起,阎锦站在窗边看了会儿,见百里墨老诚恳实的听着,唇角一扬,回身往外走。
阎锦将书袋递给百里墨,自行站去了一边,百里墨抱着书袋进了屋,疏忽屋里向他投过来的各种目光,端方坐好。
男人极美,似古典神话中的神,那美不是阴柔,阴柔跟他半点不搭边,那美不能用言语描述,单单他站在那边,便是甚么也不做,无端的便会让人感觉美。
沉寂很久的角落里,俄然突入脚步声,那人猛地展开眼睛,往声音处望去,周身不自发地添了一抹肃杀。
男人目光一厉,手微动。
“请殿下说说你的了解,‘不以端方,不能成周遭’这句话,意义安在。”百里墨刚坐好,便听老者道,一声轰笑响起,百里墨瞪了幸灾乐祸的那人一眼,站起家来。
“咦……”
悄悄的咳嗽声响起,在这沉寂的角落里格外清楚,咳嗽之人该是也晓得,一声咳嗽后便再无声响。
阎锦站在窗前,淡淡的看着他,虽甚么也没说,百里墨倒是无端的心虚,低头咳嗽一声,昂首时压着不满道:“晓得了。”
“哒哒……”
“你受伤了。”阎锦看着他濡湿的右肩,淡淡道,似不在乎他的威胁。
冷酷且清澈的声音在耳边响起,阎锦怔了怔,随即挑挑眉,语带戏谑,“想不到不但人长得都雅,连调调都好听,却不是女子,真是可惜了。”
他想杀了她,阎锦晓得,内心却并不怕,抢在男人脱手之前道:“如果我死了,你也活不了,弘文书院怕不是你想来便来,想走便走的吧?”
他在弘文书院已有三天,当初也是阴差阳错才会出去,若不是有个小毛贼替他顶着,他早就被发明了。弘文书院妙手很多,他又受了伤,底子没法自行分开,若持续留下,他怕是也活不了多少光阴,面前的女子恰好说中了他的心机。
“剑能够收了么?”
一人隐在枝桠间,闭目养神,暖和的阳光洒落枝桠间,模糊可见那人精美的脸庞,如果忽视掉他左手握着的那把还在滴血的剑,以及那人一片濡湿的右肩的话,单单那一张脸,能让很多女子沦亡。
一个粉衣女子突入视线,那人嘴角抿起,握紧手中剑,严阵以待。
百里墨读书的时候从卯时至申时,现在不过辰时罢了,若比及他放学,起码得八个小时,她可没耐烦在门外等,还不如去四周转转。
“完了吗?”百里墨问完,不待老者答话便坐下,老者抽抽嘴角,疏忽。
“这句话是说,做人应当循规蹈矩,万事皆按着既定的端方来,稳定分寸。”百里墨答道,内心则撇了撇嘴,不就是说他‘没有端方,不成周遭’嘛,哼,有甚么了不起!
男人眸里闪过惊奇,他向来没见过有人在瞥见他的脸后,还能如此淡定。
“若我是你,便不会如此做。”阎锦瞄了眼架在脖子上的剑,“你需求我的帮忙。”
“先生!”
阎锦抬眸,望进一双沉寂如渊的眸子里,冰冷无波,冷酷至极,也,无情至极。
“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端方,不能成周遭……今有仁心仁闻而民不被其泽,不成法于后代者,不可先王之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