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有骨气的强盗[第2页/共2页]
比如说,那些佣兵,以及野生骑士。
本身是这么有骨气的人,公理的化身,为甚么会被一个贵族的狗腿子给追的到处跑呢?为甚么本身会打不赢贵族的狗腿子呢?
正因为如此,以是莎莉才等候着麦尔返来,但莎莉又同时明白,麦尔这一返来,必然就不会再在夕照镇多逗留。
不但抢过路的,还下山抢,抢山里采货的,抢镇里购东西的,然后大队人马跑到人家村庄里去抢,抢完财帛抢粮食,抢完粮食抢女人。
这不得不说是一个讽刺。
纯真的力量上能够两边相差无几,但强盗们穷啊,穷,就没有好兵器,没有好盔甲,就不轻易伤着对方,就轻易受伤。
但一时半会儿,强盗还没有死。
“好吧,我大抵明白你脑筋里想的都是些甚么东西了,那你有没有想过,假定这个天下只剩下你们强盗,那你们抢甚么?”
很简朴。
我就算是死也不会放过你们的!你们这些天下的险恶,好恨啊,好恨啊,如果再给我一次机遇,我必然会让你们全都死在我的脚下。
这不可,完整不可,本身得过上更好的糊口。
一个字,抢!
那又该如何办呢?
莎莉悄悄的坐在阳台的小椅上,看着远处的山脉,常常一晃便是一天,但莎莉却没有感遭到涓滴的无聊或者厌倦。
这的确过分度了!
小骑士骑着黑马,拿着长枪,枪尖带血,一小我在前面猖獗的跑着,神采惊骇,仿佛身后跟着的不是一个骑士,而是一个恶魔。
大抵,已经将麦尔当作了独一的亲人,究竟上也差未几。
又过了一段时候,强盗们又不满足了,凭甚么本身就得过和贵族狗腿子一样的糊口啊,本身但是有骨气的人,如何能够和贵族的狗腿子一样?
但是当一个“贵族的狗腿子”追击着一个“有骨气”的强盗时,强盗的内心垂垂生起阵阵迷惑,事情为甚么会变成现在如许呢?
小骑士举起长枪,对准。
哦,对了,那些个写小说的必定也是贵族的狗腿子,他们用心写出如许的结局,让本身等松弛,然后再派出骑士进犯本身。
不做贵族的狗腿子,也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糊口,小日子还不错,但又有强盗开端不满足于近况了,凭甚么本身等的糊口只比布衣好上一线啊?凭甚么比贵族的狗腿子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