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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剑凌云》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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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练体[第2页/共2页]

“估计不如兔子肉好吃!”凌逍笑着摇点头,活动了一下酸软的身材,把那只烤熟的长耳兔从篝火上面拿下来,递给叶薇妮。

高大的树木遮天蔽日,连阳光都很难晖映出去,那一束束穿过密林的阳光,引得无数喜光的虫豸围着飞舞,更加这里增加了几分喧闹的气味。

可见,凌逍并不是在做无勤奋,他…大抵在熬炼体格,叶薇妮内心想着,不过,就算是那样,也有点过分度了,莫非他就健忘了另有本身这个女人跟在他背面?一点怜香惜玉的心机都没有!

所碰到的,全都是那些普浅显通的野兽,根基上都被两人当作食品了,新奇的肉食才是保持体力最好的东西。

是的,最后一样才是叶薇妮养父的真正目标,一个风情万种的绝色美女,举手投足之间就能迷倒一片的女人,谁又会想到,如许的女人会是个贼?

这天下很多事情都是很奇妙的,很多事情都难分对错,也难寻启事,叶薇妮也不明白,本身为甚么就会跟着他上山遭罪。

“我想不会。”火光中的叶薇妮神采红润,轻笑着说道。几天的熬炼让她的体力也晋升了很多,看起来更安康一些。

叶薇妮很清楚,对方跟本身可不是一类人,看那双手,细皮嫩肉的,如果不是亲目睹过对方神情刻毒的杀人,叶薇妮乃至以为凌逍不会用剑,连个茧子都没有!

直到落日西下,丛林中的光芒全无,即将堕入一团暗中,凌逍才把庞大的背包放在地上,两人捡了一些干树枝点着,围坐在火堆旁,忽明忽暗的火焰欢畅的高低跳动着,映照着两张年青的脸。

叶薇妮一脸无法的为凌大少办事,用本身那把见过很多血的玄色匕首,皱着眉头,一刀一刀的把长耳兔的肉切开,分好。

凌逍浑身高低背负着他们此次进山的统统负重,然后还在两腿上绑了两条很大的沙袋,额头上满是汗水,神态怠倦,却咬紧牙关不出声的一向走。

养父的用心,叶薇妮这时候也完整部会了。可惜的是,这个时候叶薇妮已经完整的在养父的掌控当中了,因为养父那边还收养了很多的“孤儿”,很多小点的孩子,都是叶薇妮一手带大的,如果她跑了,她带的那些孩子就会死——这是她养父在叶薇妮有分开意义的时候亲口说的话。

……

叶薇妮俄然有种温馨幸运的感受。

让她乃至都不敢生出这类动机来!

要不是这家伙,恐怕本身已经在修炼那本剑技了吧?固然这么想,但叶薇妮却对这个少年恨不起来。跟凌逍上山,除了对他还给本身剑技抱着一点点但愿,另有着一丝不肯归去面对本身养父的心机。

这也是叶薇妮为甚么如此在乎那本地级中阶剑技的启事,撤除地级中阶剑技本身的代价,那也是能够让本身变得更强大的东西啊!

叶薇妮应当算是一名孤儿,说算是,是因为她也不清楚本身究竟有没有父母,遵循养父的说法是没有的,是他美意收留了她,给她饭吃,教她读书,教她礼节,教她如何扮不幸如何装贵族蜜斯,另有……教她,如何盗窃。

然后看着凌逍没有贵族形象的大口的吃肉。

“梵蒂亚圣果?”叶薇妮摇点头:“很驰名?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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