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锐齿森林[第2页/共3页]
黑岩村的领主是一名男爵,名义上是格里芬侯爵的封臣。因其领地紧靠千帆城,早就被市政厅用金龙拉拢过来,现在更是直接住进了千帆城的贵族区,乃至有传言说这位男爵在议会中获得了一个不公开的席位。若非如许,剿灭地精这差事,也轮不到千帆城的城卫军来管。
即便是千帆城如许具有近四万人丁的贸易大港,也只能尽量保护周边商路的安然。详细的做法,就是一旦在商路四周发明地精的踪迹,及时派出卫兵剿灭,仅此罢了。
这个天下的牧师,并不是日式文明中的奶妈职业,大多都是能披甲上阵的猛人。以维森特为例,固然还不是正式牧师,但在教会中也接管了充足的战役练习,并不比城卫队中的1级兵士差太多。
与安娜比拟,主子模样的贝利能够称得上是毫不起眼。他边幅浅显,是那种放在人堆里就找不到的长相。因为小时候营养不良,身材矮小,只要1米65摆布,穿一身半旧不新的软皮甲,脸上笑眯眯的,右手牵着一匹马,马背上驮着几人的给养。
“东北面的话,不就是离商路也不远了吗?”海德皱眉深思,“连黑岩村都发明了,如何还没有贩子陈述丧失?”
“这条小溪,是锐齿丛林最首要的水源,我们平时打猎也是沿着这里寻觅植物的萍踪。”说话的年青人名叫汉森,二十出头,是黑岩村供应的领导,固然没有认证过,但传闻是1级的巡林客。
这个年青人,留在黑岩村这类小村落,实在是太华侈了。
汉森的行动很利索,不到一刻钟就把整张狼皮剥了下来,顺手还把值点钱的狼牙分给了其他兵士,让格里菲斯对他的评价更高了一点。
作为已经迈入中阶的4级兵士,当一名尽统领10个卫兵的小队长,明显是有点屈才了。要晓得,城卫军的小队长根基都是3级兵士,此中另有几个贵族出身的2级兵士。
贝利这小子,干得好。格里菲斯心中冷静敌部下点个赞,故作谨慎地说道:“这类环境,很能够是被进犯的贩子一个都没逃出来。从现在开端,都给我打起精力来!回到千帆城,我请诸位喝酒。”
千帆城城卫军20个小队,要说哪个小队长最不对劲,熟谙城卫军的人都晓得,答案只要一个,那就是海德。
维森特勉强算得上漂亮,有着通俗的五官,金色的短发,比贝利高半个头,但仍然给人肥胖的感受。他身上穿的是锁子甲,腰带上悬着钉头锤,背后是一面钢制的圆盾。
狼肉不好吃,整头狼最值钱的,就是狼皮。品相好的完整狼皮,能卖一枚金龙,对汉森这类小人物来讲,是很大一笔钱了。
只见箭矢从灰狼的眼眶射入,一箭入脑,这可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在格里菲斯的印象中,加洛林男爵部下有这个本领的,也独一寥寥数人。这也让格里菲斯生出了爱才之心。
海德是小队长中独一的中阶。
“海德队长,你们来得可真早。”姗姗来迟的天然是格里菲斯,另有他的三个部下。
“快去筹办午餐,我们吃了就进丛林!”刚到黑岩村,海德就带人直接进了村公所,然后对村长提出各种要求,搞得全部村公所一阵鸡飞狗跳。
格里菲斯的装束,跟昔日并无太大不同,仍然是一身整齐的见习法师袍,只是手里多了一根一人高的拐杖。
“还是我去看着吧。”贝利发起道。
“好箭术。”格里菲斯赞叹道。
“照顾好我们的马。”格里菲斯也不客气,“顿时的东西不要动,那不是你们能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