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恋手癖遇上了洁癖[第1页/共2页]
第一次见面便提出如许荒唐的要求,连姜九笙本身都感觉不成思议,她并非夸大随便之人,归根结底,她想大抵是对方生得太勾惹民气。
电梯门将合,丝丝门缝里,那只她想私藏的手毫无前兆地,撞进了她眼底。
卫衣铅笔裤,红色板鞋,穿得像个初出大学的素人,素面朝天,哪有半点艺人的鲜敞亮丽。
“嗯,在你楼下。”
这双手不管何时,都能冷傲了目光。姜九笙不露声色地把视野挪开,开口问好:“时先生,真巧。”
他说:“我叫时瑾,瑾瑜的瑾。”
姜九笙只是笑笑,说了一句:我在一无统统时,他们不嫌弃我,那在我浑身荣光后,也不能一人独醉。
莫冰是天宇的经纪人,而乐团其他成员,若非要定位,只能说是耐久雇佣,并非属于天宇旗下,姜九笙在乐团步步登高,而乐团的别的四位成员倒显得平淡,莫冰不止一次以专业经纪人的角度同姜九笙说过,单飞于她百利无一害,乃至网上经常有人diss乐团成员――鸡肋者,食之有趣,弃之可惜,莫冰感觉虽夸大,却不无事理,没有创作才气,单论弹奏气力,也算不上顶尖。
姜九笙开了免提,一边往脸上拍水乳,一边朝衣帽间走去:“到了?”
时瑾。
姜九笙上前,握住。
“嗯。”
“笙笙!”
见了鬼了,她并不轻信于人,却鬼使神差地交了底,很奇特,这类陌生的熟谙感,让她有些手足无措,不自发地心慌意乱。
莫冰也不戳穿她,甚么因为自傲,就是懒。罢了,所幸姜九笙根柢好,即便如许,也比那些在时髦圈卯足了劲儿的艺人上镜。
时候似是静止了一下,四目相对,都失了神。
她回:“姜九笙。”
姜九笙挂了电话,看了一眼手机:“这个点?”
厉冉冉性子急,一见姜九笙便跳起来号召她,嚷嚷道:“笙笙你快来,方林他灌我酒,你帮我放倒他!”
莫冰是姜九笙的经纪人,并非乐团经纪人。
姜九笙很遗憾,固然装得不动声色。
姜九笙不大在乎:“因为自傲。”
姜九笙背了布艺小包,锁门,朝电梯口走去,卫衣的帽子罩在头上,她低着头,嘴角带了笑,对着电话道:“他的手标致的不像话。”
“当然!”她答复得很干脆。
“我就下来。”取了件红色高领的针织毛衣,玄色卫衣搭配,姜九笙蹲下系鞋带,随口聊道,“莫冰,我多了个新邻居。”
就如此,她摸了一个陌生男人的手,独一的感受就是――不想放手。只是不便太猖獗,只握了几秒就松了手,道了句感谢。
姜九笙下认识地滚了滚喉咙,唱了四个小时,嗓子微哑:“我能,”顿了顿,终归失了规矩,冒昧地问,“我能摸摸吗?”
莫冰打趣:“心动了?”
庆功宴在秦氏旗下的初级会所里停止,主理团队职员都是熟人,体味姜九笙喜静的性子,便也不拉着她热烈,开了个小间,让乐团的成员伶仃聚聚。
姜九笙想,大抵因为她是个歌手,还尚且有几分名誉,只是,时瑾看上去并不像爱好摇滚乐的新新人类,她感觉他更合适爵士,轻柔文雅,是声响乐里的贵族。
清楚未曾了解,何来这类荡气回肠后的心神难宁?只是因为那双美得人间少有的手?如果如此,她想,她恋手的弊端能够严峻恶化了,起码在这个男人之前,她从未对哪双手如此火急地渴求过。
厉冉冉是乐队里年纪最小的老幺,性子活泼热辣,模样倒是个实足的萝莉。
很凉,掌心枯燥,骨节比她设想的还要纤细,肤色几近同她普通白。走近了她才嗅到他身上有淡淡消毒水的味道,异化着薄荷香,不刺鼻,很舒畅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