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给我一点你的血[第2页/共2页]
说着,他的指甲在我手腕上悄悄一划,一道伤口呈现,流出的血液被他吸附在手掌上,会聚成了一个血球。跟着血液流出的越来越多,那血球越来越大,直至拳头大小的时候,伤口处血液停止了活动。
“大哥!”
就像孟子阳所说的那样,故乡主对亲情并不看重,他看重的是孟家的团体好处。如许的人,是很刚强的,莫说是孟家三祖在他的面前,就算是孟家的鼻祖呈现在这里,他还是不会让步。
直到他分开这里以后,故乡主等人才松了一口气,面面相觑。
故乡主或许不是青衫中年的敌手,但是他此时身上的那股气势,绝对不是任何人能够对比的。
如果没有三足鸟的话,青衫中年底子不会跟我废话的,直接抽干我体内的血都有能够。
“给他!”我肩头上的三足鸟对我低声说道。
他笑了笑,说道:“不需求太多,一点就够了!”
“甜睡了数百年,该出去逛逛了,不晓得之前的那些老朋友还在不在。某些人如果晓得我还活着,估计那神采必然很出色吧!”
他这话一说出口,故乡主的神采剧变。
他对我另眼相看,乃至是挑选这个时候出世,首要就是因为我的血脉引发的动静太大了。
“家主!”
剑拔弩张的氛围下,故乡主悄悄的摆摆手,表示那些白叟不要轻举妄动。
“砰砰砰……”闷响之声连缀不断。
随后,三足鸟对青衫中年大刺刺的说道:“老怪物,总不能白手套白狼吧!给点东西意义意义吧!”
他的眸子,已经完整变成了乌黑之色,他的身上和脸上,都呈现了玄色的奇特斑纹,伸展满身。
故乡主身材猛地一颤,眼神中呈现了痛苦的挣扎,目光中的神采垂垂减弱,气味快速的阑珊,衰老的面庞上,开端闪现了大片的老年斑。
接着,他双眸灼灼的看动手中那拳头大小的血球,那血球在他的掌心翻滚,渐渐的紧缩,终究成了一枚指甲大小的鲜红晶体,像是一枚灿烂的红宝石普通。
听三足鸟如许一说,青衫中年点头苦笑,说道:“甜睡了数百年,身上确切没有甚么宝贝了……喏,这个拿去吧!”
我踌躇了一下,接过来那截指骨,收进了口袋里。
他现在能用如许暖和的体例对待我,其首要启事,并不是因为贰心善手软,而是因为此时正在我肩头待着的三足鸟。固然这只是我的猜想,但是应当八九不离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