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狼孩(9)[第2页/共2页]
功德不出门,丑事天下传。大大出乎料想的是,两人结婚不久,老母猪下了一窝猪仔,此中一个竟然是猪身人头的怪物。“怪物也是一条生命。”老丈人,老丈母娘为民气善,不忍心与猪仔们一起混养,便谨慎翼翼地抱到热炕头,好生扶养。
“从速闭上你的臭嘴!”大胡子恼羞成怒,伸出大手紧紧地捂住傻女的嘴,唯恐事情败露,无地自容,“你给我记着,再敢胡咧咧,我就撕烂你的嘴!”
“牲口,轻贱的蠢猪!”舅公“啪啪”地扇了大胡子两个嘴巴子,吼怒:“你真是给八路军丢人!如果不是看在八路军的面子上,我必然把你这个蠢猪赶到猪圈去,当猪豢养起来。”
当了八路军,行军兵戈,整天过着刀尖上舔血的日子,渐渐风俗了,一旦闲下来,反而感到很不适应,内心老是空落落的。你想啊,十八九岁的小青年,恰是在血气方刚的时候,活蹦乱跳,精力畅旺,如果不是这场可爱的战役,一准会耐不住孤单,想五想六,干些年青人感兴趣的事。但是,战役的光阴,又受军队规律束缚,不成能由着本身的性子来。不敷“二五八团”(二十五岁以上,八年以上的军龄,团以上干部。)的前提,不准爱情结婚。兵士们嘴上不说,内心却猴急猴急,巴不得有个情投意合的女人家家,一起涣散步,说说话,咀嚼咀嚼芳华好风景。村落泥土,风俗于晚婚,到了十八九的年纪,有的早已结婚生孩子,当爹了。不但仅是传宗接代,更重如果男大当婚,这是老一辈传下来的民风。天经地义,到了该谈婚论嫁的春秋,却硬憋着,不憋疯了才乖呢。想归想,哪怕是急得上树跳井也没用,身为八路军兵士,规律看法还是很强的,不``会胡乱来。不过,有个别的小青年,经常闹出令人啼笑皆非的笑话来。
“好啊,好啊!”傻瓜女满口承诺。
“娘舅,有天早晨,我亲眼看着他抱着猪满圈跑。”傻女漏了陷。
“别呀。你身上长得是啥东西,让我看看。”女人一把攥住他的小鸡鸡,肉鼓鼓热乎乎的,非常猎奇。说话不跌。她脱下了裤子,靠近大胡子,诧异地对比一番。瞪大眼睛问:“好玩意,我为啥就没长呢?”